小学校长13年受贿949万余元,平均下来一年就捞73万元,一天下来就是2000块钱。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依法惩治“蝇贪蚁腐”典型案例,其中贵阳市实验小学原校长钟某燕受贿、洗钱案。2010年至2023年,钟某燕利用担任校长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学生入学、转学、分班及项目承接、工程款拨付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949万余元。2021年3月至2023年3月,钟某燕将其收取的好处费123万余元,通过转账等方式掩饰资金来源和性质。
另查明,被告人钟某燕到案后如实供述受贿犯罪事实,主动交代监察机关尚不掌握的洗钱犯罪事实。为掩饰、隐瞒受贿犯罪所得,通过转账等方式掩饰资金来源和性质,情节严重,其行为分别构成受贿罪、洗钱罪。
对于一个贪腐受贿的干部来讲,13年近千万的“业绩”,看上去似乎有点寒酸,没什么大惊小怪的,更不值得一谈。
但要知道,这只是一个小学啊,各种资源相对匮乏的清水单位。小学是义务教育阶段,经费划拨有限,而且监督审计也很严格,能做手脚的空间有限。要想受贿,就得想歪门邪道,所以我们看到,这个校长除了在学校项目方面敛财之外。还在学生入学、转学方面提供帮助,然后获取不当收益。
这个校长吃相有多难看?孩子分班这种事情居然也会成为她收受贿赂的方式。可以说,这个校长把手中有限的权力用到了极致。而这种腐败也是最让人痛恨的,因为她直接伤害的就是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是最身边的事情。
收钱办理入学,说明对方孩子是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家长给送了钱办了进去,那么就挤占了一个名额,就少一个符合条件的孩子入学。想象一下,13年之间,这个校长办了多少这样的学生?有多少符合条件的孩子被拒之门外?
从综合的信息来看,这个校长是贵阳某实验小学的校长钟某燕,在当地小有名气,是教育系统的先进人物,不但获得过很多荣誉,还是贵阳市的劳模,在被查前两年,甚至获得过全国先进工作者这样的至高荣誉 ,从2009年开始担任实验小学校长,直至被查。
网上传的较多的是贪污了2个多亿。不过,这个数据只是网传,并没有权威信息来源,真实性存疑。一个小学,13年全部的投资未必有2个亿。949万余元,这是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法院经审理的结果,由于钟某燕对罪行具有坦白表现,且能全额退赃,有减轻情节,一审被判11年,钟某没有上诉,现已开始执行。
钟某燕身为校长,本应守护教育净土,却为私利将学生入学、转学、分班等当成敛财手段,把教育资源当成商品买卖。 这严重破坏了教育的公平公正,伤害了无数家庭的希望,好在法律不会放过她。
本应是校园引路人的小学校长钟某燕,却踏上了贪腐的歧途。她忘却了培育祖国花朵的神圣职责,在利益的漩涡中沉沦,一切都是咎由自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