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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作为一种标识,不仅是企业身份的象征,更是其品牌价值和市场影响力的体现。驰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规则对于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至关重要。本文将通过几个案例,解析商标认驰与保护规则,帮助企业更好地理解和运用这些规则。

一、什么是商标认驰?

商标认驰,即认定一个商标为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所熟知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驰名商标的认定遵循个案认定、被动保护的原则,即只有在处理具体案件时,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和案件需要,才会进行认定。
二、商标认驰的保护规则
驰名商标的保护规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 诚实信用原则(禁止复制、摹仿或翻译):对于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如果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翻译他人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 跨类保护:对于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如果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翻译,且使用在不相同或不相类似的商品上,误导公众,可能损害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的,也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 严厉打击商标侵权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认定为驰名商标的企业应加强保护,严厉打击商标侵权行为,对于涉嫌商标侵权犯罪的案件,应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三、案例解析
案例1:华润怡宝被认定驰名商标
华润怡宝饮料(中国)有限公司的“怡宝C'estbon”品牌包装饮用水,因其在国内的广泛知名度和使用时间,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在此案中,上海洁士宝日化集团有限公司使用了与“怡宝”相似的标识,涉嫌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最终被判顶格赔偿500万元。
案例2:“蒙娜丽莎”商标之争
在“蒙娜丽莎”商标争议案中,最高检抗诉成功,明确了商标权的保护范围和界限。此案强调了驰名商标的保护不仅局限于相同或类似商品,也包括了对商标权人利益可能造成损害的不相同或不相类似商品的保护。
案例3:路易威登(LV)跨类保护
LV品牌在广东省的三起认驰案例中,成功从商品类别跨到服务类别认驰,法院判决侵权方停止侵权行为并作出赔偿。这一案例展示了驰名商标在不同类别间可以享有的广泛保护。
案例4:平安银行与平安国际大酒店的企业名称与驰名商标之战
平安银行利用其在金融服务类别上的驰名商标“平安”,成功制止了平安国际大酒店在酒店服务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此案体现了企业名称与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时,法院倾向于保护驰名商标的权利,当然前提是驰名商标的认定时间肯定早于企业名称的使用时间。
四、如何增强商标认驰保护规则
• 提高公众意识:通过教育和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商标权和驰名商标保护的认识。
• 加强执法力度:强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司法机关在查处商标侵权案件中的执法力度。
• 完善法律法规:定期修订和完善《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适应市场和科技发展的需要。
• 国际合作: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国际组织在商标保护方面的合作,提高跨国商标侵权案件的处理效率。
五、商标认驰需要满足的条件
• 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这是衡量商标是否驰名的重要标准之一。相关公众包括与使用商标所标示的某类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消费者,生产前述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其他经营者以及经销渠道中所涉及的销售者和相关人员等。
• 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商标权利人利用和行使商标专用权的主要方式是使用其商标。对于未注册商标,只有不断使用才能体现其商标的存在,才有可能通过使用获得驰名商标的保护。该商标为未注册商标的,应当提供证明其使用持续时间不少于五年的材料。该商标为注册商标的,应当提供证明其注册时间不少于三年或者持续使用时间不少于五年的材料。
• 商标的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这包括近三-五年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的方式、地域范围、宣传媒体的种类以及广告投放量等材料。
• 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这是指该商标曾在中国或者其他国家和地区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材料。
• 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据材料:如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在近三-五年的销售收入、市场占有率、净利润、纳税额、销售区域等材料。
• 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请求驰名商标保护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并对事实及所提交的证据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 因需认定:驰名商标的认定遵循因需认定原则,即只有在处理具体案件时,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和案件需要,才会进行认定。
• 个案认定、被动保护:驰名商标的保护遵循个案认定、被动保护的原则,即只有在处理具体案件时,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和案件需要,才会进行认定。
这些条件并不是绝对的,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在认定驰名商标时,需要综合考虑上述因素,但不以满足全部因素为前提。在实际操作中,当事人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其商标满足上述条件,以便在商标争议或侵权案件中获得驰名商标的保护。
六、商标认驰的机构及处理程序等其他事宜
• 认定机构:我国的驰名商标认定机关包括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和审查、处理案件的需要,负责在商标注册审查、商标争议处理过程中认定和保护驰名商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查处商标违法案件过程中认定和保护驰名商标;人民法院在诉讼过程中,不仅对驰名商标有认定权,而且对于商标行政机关的驰名商标的认定有着司法审查权。
• 处理程序:在商标注册审查、商标争议处理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商标违法案件过程中,当事人可以依照《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
• 行政处罚:对于侵犯驰名商标权益的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予以处理,并将行政处罚决定书抄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 司法移送:商标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将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结论
商标认驰与保护规则是企业维护自身品牌和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法律工具。通过上述案例,我们可以看到,驰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不仅限于相同或类似商品,还可以扩展到不相同或不相类似的商品和服务,从而为商标权人提供更全面的保护。企业应当重视商标的注册和维护,合理利用商标认驰规则,以增强品牌的市场竞争力和法律保护力度。
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作者:王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