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泽达律师事务所彭学军律师代理原告汪某与被告王某合同纠纷一案,在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立案。
本案中,王某、汪某共同投资某街道垃圾分类项目,约定:项目由王某具体实施,项目结束后返还出资款,共享投资收益。汪某事后陆续向王某支付投资款。王某将项目实施结束后,已返还汪某大部分投资本金,但对于剩余本金及应得收益未付。汪某多次索要未果,为此汪某委托北京泽达律师事务所代理其起诉,律所彭学军律师办理此案。本案经彭律师代理,法院主持双方达成调解,确定由王某于2024年12月30日前一次性给付汪某投资款及收益共XX万元。特此公告。
彭学军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已长达30余年,多年来专注民商法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精于大型疑难案件的分析与处理,理论功底深厚,拥有成熟的司法技能。彭律师讲究律师职业道德,秉承诚信、勤勉、尽责的执业理念,竭尽全力为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其工作态度和能力获得委托人一致好评。
【案情提要】
王某、汪某系朋友关系,二人共同投资某街道垃圾分类项目,双方约定:每人各出XX万元,项目结束后返还出资款,共享投资收益。2020年11月12日至2020年11月19日,汪某分6 笔微信转账支付王某XX万元。2021年8月,项目结束,经结算汪某应分得收益XX万元。2022年10月12日,王某通过银行转账返还汪某投资本金XX万元,剩余XX万元本金及应得收益XX万元没有支付。2023年3月21日,王某向汪某出具欠条一张,确认“还欠汪某本金XX万、利润XX万元,共计XX万元”。汪某多次催告,王某始终没有退还剩余本金并支付投资收益。汪某无奈遂选择寻求北京泽达律师事务所的帮助,代理其起诉,经律所谨慎研究案情,指派彭学军律师办理此案。王某表示,对于未返还汪某的投资款和收益的数额无异议,但是现在没有偿还能力,也没有给出具体还款时间。
【律师风采】
接手案件后,彭律师热情接待汪某,查看了王某出具的欠条,详细分析案件,理清法律关系。其指出,欠条上载明的内容说明双方间的权利义务已经很明确,但是由于王某现在自称没有偿还能力,而汪某也不清楚王某的经济实力如何,如果现在汪某能够给王某一段时间筹集资金,王某就会努力想办法还款,此时王某做出一些让步是值得的,毕竟胜诉不是目的,要回来钱才是目的。这样,彭律师反复做汪某工作,取得了他的同意。在庭审中,彭律师首先向王某说明了原告汪某的意见,表达了诚意,而王某也自觉理亏,表示争取于年底把钱还上。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案件结果】
本案经彭律师代理,法院调解结案,调解内容为:王某于2024年12月30日前支付汪某XX万元,双方对本案再无其他争议。
【泽达寄语】
基于本案,北京泽达律师事务所提醒您:对于投资纠纷,当事人应注意以下几点,首先是由于一方不参与经营,故投资方应加强对投资经营活动的监督,不要当“甩手掌拒”,否则利益容易受损;其次,尽量通过调解方式处理纠纷,不要让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因为双方是基于彼此信任才共同投资经营,尊重对方往往能够产生胜过法院执行的效果,最大程度地保护自己的利益。如果您遇到类似纠纷难以解决,建议您及时咨询北京泽达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律师,以便更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