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耗材不良事件监测报告制度——三级医院评审迎检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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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根据《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2年版)》规定,医院应当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加强对医用耗材的溯源、不良事件监测与报告的管理。根据《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医疗机构通过监测发现医用耗材不良事件或者可疑不良事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报告。为此,杏林职苑特编制《医用耗材不良事件监测报告制度》,包括总则,组织管理,不良事件收集、报告、处置、档案管理,培训与宣传,报告质控与持续改进,奖惩措施,附则等内容,并附相关部门和人员职责、报告表、流程图,可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参考。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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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1.目的

落实《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规范医用耗材不良事件的收集、报告、调查、分析、评价和控制等管理活动,避免同样的不良事件重复发生,保护更多人的用械安全和身体健康。

2.定义

医用耗材不良事件(以下简称“不良事件”),是指已上市的医用耗材,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发生的,导致或者可能导致人体伤害的各种有害事件(包括医用耗材不良反应)。

医用耗材不良事件监测报告,是指对医用耗材不良事件的收集、报告、调查、分析、评价和控制的过程。

3.适用范围

全院各级各类医用耗材不良事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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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组织管理

1.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耗材委”)

耗材委职责详见“附件1”。

2.医用耗材不良事件监测责任部门

设备科为医用耗材不良事件监测责任部门,制定专人担任医用耗材不良事件监测员。

责任部门和监测员职责详见“附件1”。

3.医用耗材不良事件监测专家小组

医院成立专家小组,由医务部负责人担任组长,医疗、护理、感控、质控、信息等领域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家担任成员。

专家小组职责详见“附件1”。

4.相关职能部门

医务部、护理部、感控管理科、质管科、信息科等职能部门在耗材委的领导下,在各自部门职责范围内参与医用耗材不良事件监测相关工作。

5.使用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小组(以下简称“科室小组”)

科室小组组长(科室负责人)是本科室医用耗材不良事件监测第一责任人。指定科室小组一名成员担任本科室医用耗材不良事件联络员。

科室小组和联络员职责详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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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良事件收集

(一)信息收集

1.信息收集范围

包括医用耗材发生的故障、使用过程中造成的伤害(患者、医务人员),以及怀疑因产品质量问题、标签标识、说明书、设计缺陷、材料因素、环境因素等影响了耗材的耐用性、可靠性、可用性、安全性能等有关的事件。

2.信息收集原则

(1)遵循可疑即报的原则,即使用人员怀疑某事件为医用耗材不良事件时,均可以作为医用耗材不良事件进行内部报告。

(2)报告内容应当真实、完整、准确。

3.信息收集流程

(1)医务人员对患者就医(门诊、急诊及住院)及随访期间发生的可疑医用耗材不良事件宜登记收集并及时(1小时内)完整地记录,告知本科室联络员。

(2)科室联络员获知本科室发生的医用耗材不良事件后应在2小时内通过院内不良事件监测系统向设备科报告,并电话通知监测员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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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专栏《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指引「分级、分类、全程规范化管理」》包括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章程(范本)和贯穿全流程、全环节的医用耗材各项管理制度等方面内容,规范、实用。欢迎关注、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