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民政部、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医养结合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旨在进一步推动医养结合服务的优化与提升,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健康养老挑战。
随着我国老龄化进程的加速,老年人对于健康养老服务的需求日益增长且呈现多样化趋势。近年来,国家在医养结合领域已取得一定成效,政策体系逐步健全,服务供给有所增加,服务质量也在稳步改善。此次《指导意见》的出台,是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促进医养结合” 精神的重要举措,着力于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维度的健康养老诉求。
《指导意见》聚焦高质量发展主题,在多方面进行了细致部署。在质量管理方面,着重强调医养结合机构要牢固树立质量优先理念,压实质量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严格遵循诊疗规范与行业标准,并且将养老机构的医疗卫生服务全面纳入质量安全管理范畴,鼓励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融入紧密型医联体管理体系,这有助于整合医疗资源,提升整体服务的规范性与专业性。
提升服务质效方面,推广团队服务模式成为亮点。由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康复治疗人员等组成专业团队,为老年人提供全方位、连续性的健康服务。同时,深化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的合作协议,加大医保对医养结合服务的支持力度,积极发展居家社区医养服务,借助“互联网+医养结合” 的创新模式,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健康养老中的独特优势,使老年人能够在不同场景下都能享受到便捷、高效的医养服务。
强化队伍建设上,积极引导医疗、护理等相关专业毕业生投身医养结合机构,鼓励退休医务人员发挥余热,参与其中。并且通过拓宽院校培养与机构培训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渠道,为医养结合服务持续注入新鲜血液,解决人才短缺的瓶颈问题。
保障服务安全层面,要求医养结合机构构建完善的医疗服务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严格执行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切实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卫生健康、民政、医保等部门各司其职,分别对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疗卫生机构、养老机构以及医保支付范围内的服务与费用进行严格监管,全方位保障老年人的健康权益。
此次《指导意见》的出台,为医养结合服务高质量发展绘制了清晰的路线图,有望在未来进一步提升我国健康养老服务水平,让广大老年人能够安享幸福晚年。各界也期待着相关部门在后续的落实过程中,积极探索创新,将各项政策举措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服务成效,推动医养结合事业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