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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要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规范地方政府和企业行为。

所谓“内卷式”竞争,简单地讲,就是低效、无效的竞争。看似企业投入了不少的资源,付出了很多的努力,实际产出并不成正比,造成资源浪费不说,也会影响行业的进步和企业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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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些年来的实际情况看,“内卷式”竞争现象是非常严重的。尤其是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以来,随着国际环境的不断变化,市场需求的萎缩,很多行业都出现了“内卷式”竞争现象,最早是家电产品,紧接着就是新能源汽车、光伏,甚至内卷到了教育、电商等领域。

“内卷式”竞争,最终的结果就是“零和博弈”,谁也别想赚到钱,谁也别想好好活着。为了应对这种恶性竞争,企业只能放弃创新、放弃技术、放弃质量、放弃品牌,全部变成了街头的一个个小摊位,导致整个行业的竞争力大大降低,也造成经济的综合效率和实力的严重下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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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卷式”竞争的危害,特别是对创新产生的影响,也给美国等西方国家打压中国企业留下了太多空间,造成中国企业应对打压的难度大大增加。同时,给实现国内大循环也带来了严重的不利影响整治“内卷式”竞争,已到了十分紧急的时刻,且不能只依靠行业协会、行业自律来解决,而必须上升到国家层面、政府层面、法律层面、政策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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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通过制定规范的法律与制度,出台严厉的政策与规定,特别是产业扶持政策、创新支持政策、资金引导政策、税收优惠政策、科技激励政策等,都要从预防“内卷式”竞争入手,向注重技术创新、产品研发、品牌培育、质量提升的企业倾斜,凡是只会打价格战的企业,要在整治“内卷式”竞争中逐步淘汰,切实提高中国企业、中国技术、中国产品的竞争力、影响力和话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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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需要指出的是,地方政府在整治“内卷式”竞争中,必须扮演良好的、正面的角色,不能成为“内卷式”竞争的推手。尤其在制定政策、给予扶持、提供资金支持等方面,必须把创新放在最突出位置,而不是鼓励企业打价格战、消耗战。否则,要对地方党政主要负责人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