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0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且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所以说试用期有没有工资跟试用的天数没关系,具体试用了多少天只跟最终结算的工资多少有关系。

试用期≠免费劳动。

这不合理吗?为什么会有人喷呢?想不明白……

图片来源小红书:@轻舟过万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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