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性骚扰”这个词,现代的人肯定很熟悉,有些心思龌龊的男人,或公共场合、或工作场所、或僻静路段,为满足自己一点变态的想法,使用五花八门的手段,对异性极尽“揩油”之能事,一般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就算案发,大不了拘留几天。

假如他们了解了满清时期对“性骚扰”案的量刑标准,那肯定是老老实实的管好自己的下半身,打消自己的肮脏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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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性骚扰”一词,是现在才有的,可此类行为却并非现代人所独创,以前的满清早已经有了类似的案例,只是没有把它说成“性骚扰”罢了。

一个叫薛福成的晚清文人,在他所著述的一本叫《庸庵笔记》里用文字记载过两页案例。

一则是有一个男人走在路上尿急,顺势就在路旁小解,因为离路不远,恰巧后面来一赶路的妇女,放到一般的男人,肯定是慌忙躲避,谁知这个男人和现在的某些男人一样,得了一点好色的怪病,非但不急急藏父母,反而一边继续撒尿,一边用手指着自己的玩意儿,哈哈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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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料古代的女人,礼义廉耻看的比较重,受了这样自认为的“奇耻大辱”,哭哭啼啼赶回了家,悬梁自尽了。

此案最初在刑部会审时,大多数人认为此男子行为固然可恶,但一无手足勾引,二无言语调戏,可定为“缓决”,这和现在所说的“死缓”颇有点相同,按理说,这个判罚已经够重了。

谁知刑部有个执拗的司员认死理,坚持认为“调戏虽无言语,勾引甚于手足”,就是说他的情节比言语勾引,手足调戏更恶劣。

最后坐定为“情实”,这个小流氓就因为一点小小的举动,十分不值的送了性命。

再一个说起来更可笑,那个案子判了不久,有个私塾先生,给孩子们上课的中途,憋不住了,起身到室外的僻静处小解,却看见对面楼上有个妙龄少女在依窗眺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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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千不该万不该,舔着脸对那少女笑了几笑,少女登时脸色大变,慌慌张张关了窗户。

先生小解完毕,反身回到室内继续上课,时间不长,外面吵吵嚷嚷,有人大喊着对面一个女孩子上吊了。

私塾先生浑身一激灵,连连拍桌大喊:“今天错了”,巧不巧的他所教的学生里面,有一个是那少女的弟弟。

女儿莫名其妙的死了,家里的父母正在搞不懂是怎么回事,听儿子说起先生的奇怪言行,赶紧报了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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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子到了刑部,还是上次那个司员,说了个“虽无事室,其心可诛”,那个私塾先生也因为一时小小的冲动,丢掉了小命。

看了这两则故事,估计有“性骚扰”癖好的现代人,不管做过还是没做过,都该暗自庆幸生到了好时候,否则也许一个收敛不够,就会丢掉吃饭的家伙。

最后奉劝一句:有则改之,无则加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