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法院在执行案件中,因被执行人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致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实现。现申请人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为了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泗阳法院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杨秀梅,女,1967年9月26日出生,汉族,居民身份证号码32082519670926****,住江苏省泗阳县新袁镇新东居委会七组。
执行依据:(2023)苏1323民初9704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额:137258.34元
悬赏条件:对知情人提供线索并经泗阳法院核实后,依据该线索成功拘传被执行人的,给予2000元作为奖励。本院对提供线索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予以保密。同时,敦促被执行人见到公告后,主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悬赏期限:2024年12月12日0时起至2025年12月11日24时止
举报电话:17805220233
举报时间: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2:00-5:30
2024年12月12日
被执行人:李杰,男,1982年8月25日出生,汉族,居民身份证号码32132319820825****,住江苏省泗阳县李口镇灯塔村七组。
执行依据:(2024)苏1323民初1907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额:13879.60元
悬赏条件:对知情人提供线索并经泗阳法院核实后,依据该线索执行到位的,按照执行到位金额的10%作为奖励。本院对提供线索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予以保密。同时,敦促被执行人见到公告后,主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悬赏期限:2024年12月12日0时起至2025年12月11日24时止。
举报电话:17805220233
举报时间: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2024年12月12日
编辑 | 薛 宇
校核 | 胡彦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