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不按环岛的导向标志行驶?”“我看到别人这样过来,我也这样过来,没想到他会突然出现,然后就撞上了……”车辆各行其道,是最基本的交通常识,但仍有很多驾驶员为贪图一时方便在车来车往的公路上随意逆行,稍不注意、避让不及,交通事故一触即发……
11月25日,来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一大队接到报警,在兴宾区滨堤路与天然桥路环形路口处,一辆车牌号为粤S7***1的黑色小型普通客车与一辆车牌号为兴宾F1**7的二轮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导致电动自行车上两人受伤以及两车不同程度损坏。
经调查,当天7时14分许,韦某驾驶粤S7***1号小型普通客车沿来宾市兴宾区天然桥路自东往西逆向行驶至上述事故地点时,碰撞对已在环形路口内行驶由马某驾驶的兴宾F1**7号二轮电动自行车(搭乘覃某)。
公安机关依法作出认定,韦某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未靠右侧通行,其行为是导致本次交通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由韦某承担全部责任。
逆向行驶
是一种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
轻则引起交通堵塞
降低道路通行能力
重则发生交通事故
甚至造成车毁人亡的恶性后果
逆行的危害
1.容易引发重大交通事故
逆向行驶是严重的主观违法行为,轻则导致交通堵塞,重则可能引发严重的道路交通事故,而涉及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逆行的交通事故中,往往骑行者伤亡居多。
2.降低道路通行能力
根据法律规定:“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逆向行驶的机动车往往会阻碍正常通行的机动车路线,影响道路交通秩序。
来宾交警提醒
生活可以“逆流而上”
但开车不可以
开车上道路行驶
切记遵法守规
安全文明出行
广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
守法规知礼让
终审:莫崇贵 审核:罗雪涛
责编:盘罗婷 编辑:彭子峻
视频:彭子峻 来源:一大队
因为我不想在茫茫人海中失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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