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双版纳州基层法院集中召开新闻发布会,景洪市人民法院、勐海县人民法院、勐腊县人民法院分别就强化诉源治理、“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以及食药安全工作等方面进行发布。

西双版纳州基层法院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诉源治理中的参与、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强化矛盾纠纷前端治理责任,主动加强内外联动,抓牢矛盾纠纷源头性疏导、实质性化解、综合性治理的发力点,构建诉源—诉前—诉中—诉后全流程诉源治理体系,有效实现了诉讼案件减量和审判质效提升。

景洪市人民法院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该院通过加大案件非诉分流力度,在人民调解、专业调解、公证调解、仲裁调解共同参与的多元解纷模式下,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的“多元调解”小程序调解纠纷4446起(含诉中调解案件),有效缓解了法院的人案压力,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截至11月底,景洪市人民法院诉前委派案件11331件,占民事一审登记案件数的87.13%;调处成功3113件,调解率较去年同期上升25.24%;诉前调解案件申请执行率由年初的20.73%下降至10.29%。

勐海县人民法院负责人介绍了该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情况。今年以来,勐海县人民法院深化“56字”民族特色审判工作法,在巡回办案过程中,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释法析理,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权,吸纳傣族的“康朗”、哈尼族的“龙巴头”等使用少数民族语言协助调解,在调解中融合风俗习惯、宗教礼仪、村规民约,通过“双语”审判化解矛盾。3年来,勐遮人民法庭共审结案件926件,结案率为94.3%,调撤率为88.84%。案件连续同比下降,先后获评“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全省优秀法庭”。

勐腊县人民法院负责人介绍了该院依法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积极延伸司法触角,推动打击犯罪与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全力确保辖区群众饮食和用药用械安全的经验做法。3年来,该院积极参与勐腊县(区)食品安全工作各项活动,加强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在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工作中的配合协作,实施食品药品行业从业禁止,形成惩治合力,共同推动食品药品市场安全有序规范,切实保护好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共受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9件9人,并处罚金4.3万元,生产销售的有害蔬菜、食品均未售出,未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

首席记者 郑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