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鼠强”,一种剧毒化学品,又称“鼠没命”“闻到死”,成人的致死量仅为5毫克。
早在2002年,农业农村部就明令禁止在灭鼠药等农药中添加“毒鼠强”,然而,2018年至2022年10月,嫌疑人购买“毒鼠强”原粉,自制和销售灭鼠药超过190千克,销往十多个省份……相关人员因销售数量达到情节严重,被以涉嫌非法买卖、储存危险物质罪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不等。
群众举报牵出灭鼠药黑窝点
“有人兜售灭鼠药,说加了‘毒鼠强’,老鼠路过闻到就能死!”2022年9月,江苏省苏州市公安局姑苏分局接到群众举报,很快将宋仁抓获,在其住处查获的灭鼠药,经检测含有“毒鼠强”。
“毒鼠强”,一种剧毒化学品,又称“鼠没命”“闻到死”,成人的致死量仅为5毫克。早在2002年,农业农村部就明令禁止在灭鼠药等农药中添加“毒鼠强”。
根据法律规定,非法买卖、储存“毒鼠强”原粉50克以上或饵料2千克以上,即达到刑事立案追诉标准。但受利益驱使,“毒鼠强”的生产、销售、使用禁而不止。
宋仁供述,灭鼠药是通过微信从杨桦处下单,对方用快递邮寄过来的。2022年10月,根据微信聊天记录、网络支付及快递单号等信息,公安机关在安徽省临泉县杨桦家中将其抓获,当场查获不同包装的灭鼠药超过4万包。
临泉县是农业生产大县,灭鼠药的市场需求较大。杨桦交代,他原本是安徽省阜阳市颍泉区的丁川处批发灭鼠药,在各乡镇兜售,利润薄、来钱慢。他偶然得知,自制灭鼠药十分简单,利润却相当可观,立即决定开始单干。
“按比例把‘毒鼠强’兑进水和稻糠里制成饵料,再用量勺装进包装袋塑封。”2018年,杨桦从丁川处以200元每千克的价格购进“毒鼠强”原粉,独自完成称剂量、调配方、分包装的一系列制作流程,净利润能达到每千克3000元。
“闻到死、三步倒!价格低廉、效果极佳、先试用后买!”在利益的驱动下,杨桦不遗余力地开拓市场。除了向本市农资店经营者、流动摊贩大力推销,还活跃在全国各地的农药经营和销售活动上发“小广告”。
2019年,杨桦的生意越做越大,从送货上门发展到邮寄至江苏、广东等10余个省,光是用来联络业务的手机就有6部,逐渐形成一条时间长、跨度大、范围广、数量多的“网络+邮递”产业链。
涉案人员分散在10余个省份
2022年10月,苏州市姑苏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买卖、储存危险物质罪对杨桦批准逮捕。
涉剧毒化学品案件关乎社会公共安全,为了全链条打击非法制售剧毒灭鼠药产业链,该院引导公安机关以6部手机为突破口,梳理全部交易信息,进一步调查“毒鼠强”来源,核实剧毒灭鼠药的销售数量、获利情况,收集有无中毒事故、环境污染等实害后果,查清上下游犯罪。
2022年12月,公安机关顺藤摸瓜,先后将段齐、叶林等10名下家抓获归案。杨桦的上家丁川则被移送至有管辖权的阜阳市颍泉区公安机关进行进一步侦查。
由于案件所涉罪名在司法实践中较为少见,而且涉案人员分散在10余个不同省份,不仅存在管辖权争议,也给收集客观证据增加了难度。尤其是从杨桦家中查获的4万余包灭鼠药,因为不同材质的包装袋重量不一,是否能够准确称量净重,直接影响定罪量刑。面对这些办案难题,公安机关书面来函听取检察机关意见。
姑苏区检察院专门组成办案组深挖细查,通过查阅案件材料,询问侦查情况,全面了解案情,针对案件的并案管辖、灭鼠药称重、涉案人员处理等实体和程序问题,制发详细的《提前介入侦查意见书》,引导取证方向。
特别是围绕灭鼠药的称重问题,与公安机关多次研判、专题会商,确定抽样取证的种类、数量、方法、规则等,夯实犯罪数量的指控事实。
2023年2月,杨桦、宋仁、段齐、叶林等12人因涉嫌非法买卖、储存危险物质罪被移送至姑苏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办案检察官采取一人一表的方式,列明销售对象、数量、危害后果、获利情况、认罪悔罪表现等,确定每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和情节,综合考量起诉必要性后,进行分层分类处理,实现罪刑责相适应。
检察官审查查明,2018年至2022年10月,杨桦从丁川处购买“毒鼠强”原粉,自制和销售灭鼠药超过190千克,非法获利50余万元,从其住处查获的灭鼠药重达461千克。宋仁、段齐、叶林等人非法买卖剧毒灭鼠药5千克至120千克不等。
在办案中,检察官了解到段齐、叶林等6人,通过经营农资店、集市摆摊等方式贩卖灭鼠药,虽然达到刑事立案追诉标准,但基本是低价出售给当地或周边农民用于生产生活所需,获利较少。检察官联系当地公安机关,通过警务平台和实地走访,发现近五年内没有发生过因使用灭鼠药造成的人员伤亡事件。
2023年8月,姑苏区检察院经过公开听证,对段齐、叶林等6人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并制发检察意见书,移送回其所在地接受行政处罚。
而杨桦、宋仁等6人销售数量达到情节严重,被该院以涉嫌非法买卖、储存危险物质罪提起公诉。2023年11月,姑苏区法院以非法买卖、储存危险物质罪,判处杨桦有期徒刑十年,判处宋仁等5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至五年不等。杨桦提出上诉,2024年4月,苏州市中级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跨省推动开展源头治理
剧毒农药有巨大的破坏性和杀伤力,不仅可能引起人或动物的直接死亡或二次中毒,也会污染土壤、水等自然资源,生产出有较高毒性的植物和果实,对群众安全和社会稳定造成隐患,因此被国家禁止使用。
姑苏区检察院联合临泉县检察院开展调研,发现当地有多起非法销售禁用农药及寄递违禁品案件,反映出农药安全监管、违禁品寄递查验方面存在管理漏洞,认为有必要通过检察建议,推动溯源治理。
2023年4月,在书面征得临泉县检察院同意后,姑苏区检察院“面对面”跨省向临泉县农业农村局和邮政业安全中心,分别公开送达检察建议书,建议开展剧毒灭鼠药专项执法检查,压实寄递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寄递人员法律意识。
2023年6月,两家被建议单位分别进行了书面回复,并相继采取有效措施,积极落实整改。同时,在全县农村地区开展“放心农资下乡”普法宣传,现场指导农户识别禁限用农药,提高法律与安全意识。
临泉县邮政业安全中心对全县18个寄递网点开展安全检查,发现问题11处,督促企业全部整改到位;对辖区内8家快递企业负责人开展安全生产专项培训;联合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对80余名快递从业人员开展违禁品辨识和法律法规培训。2023年11月,依托市邮政局寄递监测系统,通过大数据筛查异常寄递数据,并建立寄递违禁品线索移送机制。
为了让治理成效扎根,姑苏区检察院与临泉县检察院会签《关于加强两地检察机关司法协作工作的意见》,建立跨区域深度协作机制,委托临泉县检察院通过走访、不定期会商等方式,持续督促检察建议落地施行,推动农药和寄递领域长效长治。
(文中涉案人员均为化名。本文有删减,更多内容请关注《方圆》11月上期)
来源:检察日报·《方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