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公积金提取代办v/dyseo11,在职人员提取公积金的具体条件和流程如下:
- 提取条件:
-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职工可以一次性提取夫妻双方、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度不得超过实际支出。
- 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职工和配偶及共有产权的共同借款人及配偶可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度不得超过已正常偿还的贷款额度。
- 租赁住房: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包括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
-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并注销账户。
- 离休、退休: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 出境定居: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并注销账户。
- 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职工的继承人可以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并注销账户。
-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5%以上的房租。
- 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生活保障。
- 重大疾病或意外伤害:职工因重大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生活困难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 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导致生活困难的,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 济南公积金提取代办v/dyseo11,提取材料:
- 身份证明材料:职工需提供身份证,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授权委托书》和代办人身份证。
- 住房证明材料:根据不同的提取原因,可能需要提供购房合同、贷款合同、租房合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残疾证、离退休证明、出境定居证明等。
- 济南公积金提取代办v/dyseo11,办理流程:
- 职工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窗口办理申请。
- 公积金中心审核通过后,提取人可提供本人在公积金缴存银行同行结算账户的,可在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提取支付手续;否则,需持公积金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支款凭证》到缴存银行办理提取支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