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喽宝子们~
上了班以后
五险一金必不可少
其中的公积金大家一直在交
但除了大家所熟知的公积金贷款
很多人都不太了解
公积金还能拿来干啥?
其实除了购房贷款
公积金还可以直接提取哦
那么哪些情形可以提取公积金?
又如何办理提取?
快来一起看看吧~
公积金提取类型
(一)购买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
(二)支付购买大连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款的;
(三)建造、翻建、大修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
(四)偿还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五)在大连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或已有自有住房但住房所在地与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机构所在地分属不同行政区域,且在账户缴存机构所在地租房自住的;
(六)出资为拥有所有权的大连市行政区域内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
(七)离休、退休的;
(八)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九)出境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十)外籍人员、港澳台人员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关系并返回境外或港澳台的;
(十一)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十二)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职工本人月均收入低于市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的;
(十三)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四)男职工年满55周岁、女职工年满45周岁,连续两年以上停缴住房公积金的;
(十五)非本市户籍缴存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在异地继续缴存且封存满半年的;
(十六)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政策来源: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https://gjj.dl.gov.cn/art/2024/5/1/art_5552_2325767.html
了解完了
能够提取公积金的情形后
大家肯定更想知道
公积金要如何提取呢?
小编给大家整理了
比较常见的几种提取类型
一起来看一下吧!
常见提取类型
01#
租房提取
▶申请条件
1.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2.距上一次提取公积金满一年以上;
3.在大连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或已有自有住房但住房所在地与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机构所在地分属不同行政区域,且在账户缴存机构所在地租房自住。
▶提取额度
职工及其配偶在大连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或已有自有住房但住房所在地与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机构所在地分属不同行政区域,且在账户缴存机构所在地租房自住的,在租赁期内,职工及其配偶可以多次申请提取,以前年度未提取的,不再累计计算提取额度。
其中,新市民、青年人、租住商品住房且登记备案、租住保障性租赁住房、养育未成年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家庭、租住公共租赁住房和公有住房的可按当年实际房租支出提取公积金;
除上述情形外,租住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年最高提取额为21600元;
•其中缴存机构为旅顺口、金州和长海住房公积金办事网点的年最高可提取额度为18000元;
•缴存机构为普湾新区(普兰店)、长兴岛(瓦房店)和花园口(庄河)住房公积金办事网点的年最高可提取额度为13200元。
政策来源: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https://gjj.dl.gov.cn/art/2024/5/1/art_5552_2325767.html
▶提取方式
可在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服务厅、大连公积金手机APP、微信服务号、各办事处营业大厅柜面进行办理。
02#
退休提取
▶申请条件:
已退休
▶申请材料:
•男职工满60周岁,女职工满55周岁,可提供:
1.提取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1份;
2.公积金联名卡原件1份;
3.配偶代为提取时,需提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原件1份。
•男职工未满60周岁,女职工未满55周岁,可提供:
1.提取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1份;
2.公积金联名卡原件1份;
3.退休证或《退休审批表》原件1份;
4.配偶代为提取时,需提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原件1份。
▶提取额度:
职工个人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并同时销户。
▶办理流程:
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可通过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办事处综合窗口、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网厅、“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大连公积金”手机APP等渠道办理。
公积金购房贷款
01#
贷款条件
(1)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包括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个体工商户及其雇佣人员、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港澳台同胞、享有外国永久居留权的华侨及外国人;
(2)单位缴存职工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须满180天,并自申请公积金贷款之日起向前推算,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封存、冻结、销户等非正常状态或连续欠缴超过65天(含)的,不予贷款;
(3)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借款人家庭无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包括夫妻双方名下公积金贷款,含异地公积金贷款和贴息贷款);
(6)本人作为房屋所有权人或共有权人在本市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城镇自住普通住房,并以该购建房屋作为抵押物;
存量房、房改房及自建房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一年以内申请公积金贷款。
(7)借款人及配偶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收入稳定,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无不良贷款记录或不良信用记录;
(8)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的有关手续、文件和规定比例的自筹资金;
(9)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并经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定的资产作为担保,用于抵押的房屋,应权属明晰,且不影响抵押权实现;
(10)符合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02#
贷款额度
Talent Loans
目前,我市阶段性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
单人60万元,双人100万元。
自2024年11月2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影响贷款额度的因素主要有: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账户余额、借款人年龄、所购房屋情况、商贷剩余本金等。
03#
贷款年限
贷款最长期限依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确定。最短为1年,最长为30年, 且必须是整数年。
贷款到期日不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时间后5年。
贷款期限与抵押房屋房龄之和不得超过50年。房龄指房屋竣工验收日至公积金贷款申请日的年限。
04#
提前偿还公积金贷款要求
提前还款分为部分还款和全部还款。公积金贷款按期偿还3个月后可申请提前还款,提前部分还款时每次还款金额不少于5000元。可以选择现金(含签约还款账户、数币钱包)还款方式、住房公积金转账还款方式、现金(含签约还款账户、数币钱包)还款和住房公积金转账还款组合方式。
已签订《线上渠道转账还款服务协议》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可在大连公积金网站、大连公积金手机APP、微信服务号、自助设备上自助办理还款,除自助设备外,其他渠道均可缩短贷款期限及变更还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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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 大连本地宝
编 辑 | 范永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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