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大学生小李发现福建武夷山有夜爬游客烧火,她拍下现场众人围着火堆的画面,并通过短视频平台曝光,呼吁重视森林防火。
视频截图
该事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后,武夷山市森防办工作人员回应称,经由公安部门调取监控,当天生火的游客身份已查实,为4男4女8名青年,后续将对8名涉事青年进行批评教育,并组织相关部门会审,确认最终处罚方式。
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小李近日向记者发来消息称,自己竟然被烧火游客举报了,理由是她在短视频平台发布的视频“侵犯8人肖像权”。
事件曝光者被投诉
记者从小李提供的“被投诉详情”截图看到,投诉人为熊某,被投诉人为“爱探险的朵拉”,即小李在该平台的账号昵称,投诉声明为“投诉人诚意保证其为投诉内容的合法权利人或代理人,提交的侵权投诉材料真实、合法、有效”,投诉描述则是“这边作者侵犯我们八个人的肖像权,要求抖音官方严查严打”。
小李随后向平台提交了声明,但申诉失败。目前,相关视频在短视频平台上已无法显示。对此,小李感到十分不解,她为了维护公共利益而曝光不文明行为,为何会构成侵权?她表示,后续还将继续向平台申诉。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根据《民法典》999条规定,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的,可以合理使用民事主体的姓名、名称、肖像、个人信息等;使用不合理侵害民事主体人格权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游客在山上烧火是具有较大安全隐患的行为,可能引发森林火灾,对生态环境和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小李拍摄视频并曝光,是为了引起社会对这一危险行为的关注,督促相关部门加强管理,提高公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属于为了维护公共利益而进行的行为。小李并没有进行恶意丑化,只是客观记录了事实,因此小李不构成侵权。
近日,“武夷山疑有夜爬游客烧火”事件引发关注。视频发布者大学生小李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她于12月1日凌晨抵达武夷山白云禅寺观景台准备等待日出,随后震惊地发现,竟然有人在山上烧火,现场有至少2个明火火堆。当她上前质问并表达“山上不可以烧火”时,基本没有人搭理,只有离她比较近的一个男生回了一句“因为冷啊”。
视频截图
小李还补充了一些细节,即当时火堆旁有三四个人拿着摄影设备在拍摄。“已经有‘大牯牛山烧山事件’的前车之鉴了,怎么还能这么肆无忌惮(地烧火)?”作为户外徒步爱好者的小李感到非常悲哀和生气。
半月前,“游客夜爬云南大牯牛山纵火烧山”的信息引发全网热议,不少网友发出谴责,并倡议护林防火。没想到,没隔多久,武夷山又出现“烧火堆”现象。为此,小李连续发布视频,呼吁大家提高森林防火意识。
12月3日,有网友私信小李,称在朋友圈看到有人发布武夷山烧火照片,配词为“12月的第一把火与第一场日出”。
此前,云南昆明,有游客夜爬东川大牯牛山并纵火烧山,还有高山杜鹃等野生保护植物被烧,引发全网热议,不少网友发出谴责,并倡议护林防火。11月21日,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联合调查组发布情况通报称,已初步查明涉事游客石某某、李某等12人,其行为对大牯牛山植被造成破坏,带来森林火险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对涉事违法人员予以行政处罚,并要求限期进行植被恢复。
警方提醒:冬季天干物燥,是森林火灾的高发期,人为原因引发森林火灾,或构成刑事犯罪。
防范森林火灾
要加强野外火源管控
进入山区林区
一定要做到“十不准”
来源:扬子晚报、极目新闻、中国应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