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时间久了,难免会遇到一些闹心的事情。

就在前不久,我突然被一个已经离职了整整半年的员工仲裁,要求我赔偿他13万。

刚开始我接到电话说有个前同事仲裁我,我还非常莫名其妙。

这个同事半年前就离职了,而且是主动离职的,为什么半年后要来仲裁我。

等我收到仲裁书之后才发现,原来对方的理由是,我当初没有和他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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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我立马去咨询我的律师,得到的答复却是,不签劳动合同确实违背劳动法,员工有权向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从入职的第2个月开始计算,员工最多可以拿11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

这名同事去年5月入职,到今年3月底主动离职,工作时间10个月,非要按照劳动法来算,怎么也不可能索赔13万。

关键这名员工还是主动离职,而且在职期间,我公司没有拖欠过他任何一个月的工资,社保公积金都是按照深圳二挡水平来交。

每月提成也给得很大方,并且从23年5月入职,到24年春节团建,入职也才半年时间,我还额外给了这名员工一万元的年终奖。

我也不标榜自己有多大方,对员工多好,但入职5个月就有一万年终奖拿,这在所有的企业中应该都是少有的。

结果过完年1个月,对方就主动离职了,离职半年后,现在又跑来仲裁我。

要说我没签劳动合同,我回想了一下当时对方入职的时候,我们那会是没有人事和财务的,都是我给员工办理入职手续。

当时合同已经打印了出来,多次让对方签,对方都用各种理由给搪塞了过去。

再加上去年业务忙,时间一长我就慢慢把这事情给忘了。

确实是我自己大意、疏忽了。

我创业到现在,招的所有人都有签合同,唯独就这个员工没签,现在被将了一军,这就让我很闹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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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一想,我严重怀疑是不是对方故意留了这么一招。

到这里再说个题外话。

今年年初,我其中一个IP合伙人私下笼络了几个人,以高于我五千块的工资,把其中几个人给挖走,然后几个人就出去单干了。

后来我得知,他们在干了一个月之后,这个IP觉得2万月薪挖走的人不划算,想新招几个便宜的人,就用一些恶心的招把其中两人给开除了,其中一人就是现在来仲裁我的员工。

到这里明白了,为什么跑来仲裁我,一来被挖走以为能赚更多的钱,结果偷鸡不成蚀把米,被人恶心了一道心里不舒服;二来确实也是我大意没签劳动合同,对方有理由钻劳动法的空子仲裁我。

这么看来,这不就是有预谋的敲诈勒索吗。

劳动法保护员工利益完全可以理解,但咱们这种没有拖欠工资,五险一金照常交,年底还很大方的给年终奖的老板,最后被这样的员工恶意仲裁,属于是像吃了粑粑一样,太恶心了。

不过我有充足的证据证明,对方当初入职的时候我有多次让他签合同,他却用各种理由搪塞没有签的事实,以及有主动离职后签的离职协议。

这件事现在律师在处理,我不知道最后的仲裁结果会是什么,写这篇文章就是想吐槽一下,更多的是为创业者作一个提醒。

如果你是创业者,一定要重视各种细节,该签的合同一定要签好,创业过程中,一定要慢慢从草台班子走向正规军,各种规章制度一定要完善。

我今年算是被各种恶心事搞怕了,后面慢慢和大家聊,八卦太多了,全是坑和教训。

另外作为员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完全没问题,但有时候也要讲道义。

如果一个公司从没有亏待过你,给钱也很大方,最后你却为了一点小钱去设局,或者去起诉公司。

在劳动法层面或许可以钻这个空子。

但是在道德层面,那就有点恶心了。

这件事前不久刚开完庭,结果应该最近会出来,不管结果如何,我都欣然接受。

到时候我也会和大家汇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