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热议的“山西收留”事件有了新通报。
很明显与第一份蓝底白字的通报不同。
虽然后者是初步调查,但在简短的十行字里还是给出了“收留”的结论,而且用“开展”“大量”“成功”等字眼,表示自己工作到位。
但现在看来,收留说站不住脚。
不过网友更想知道的是,这是《盲山》照进现实了吗,是铁链女事件又上演了吗?
试想一下,一位2008年毕业的工科硕士,本来打算考博,但有一天她走失了,来到160公里外的地方;
一走失就走失了13年,还走失出了两个孩子,和一个所谓的丈夫张某。
这事曝光后,一开始却给人一种团圆美好氛围,因为当时产生了几个快。
第一是找人之快:
志愿者报案后,警方仅用一天时间就找到了花花家属。(花花即卜某,女)
第二是阖家欢之快:
认亲仪式后,屋内几人围坐聚餐,这名“丈夫”张某还向女子爸爸敬酒。
第三是精神状态改变之快:
找到家人前,花花落魄邋遢;
找到后,她开始读书,气质变好了。
看着这一幕一幕,你是不是觉得非常正能量,都想写一段感动中国的颁奖词了吧。
等等,先别急,网友尽是一边倒地在骂“吃人”。
今天,我们就来细究一下这事,特别是要看看,为啥一件“喜事”变成了一场悲剧。
什么时候走失的?
媒体爆料,他哥哥说的是2010年年初的一天,卜女士(花花)走失了,那快15年了;张家也说是15年;
但两份通报里走失时间都是2011年5月,也就是说13年。
这个时间点很关键。
因为花花长子12岁,考虑到10月怀胎这些客观因素,所以很多人质疑,是不是张某在留下她后不久就与她发生了性关系。
接着看。
谁把花花带回村里的?
张家自始至终说的是花花流浪到了他们家,他们家好心收留了她,两年后两人在一起生活;
但村里有人说是其他老人把她带回来的;
同时按照最新通报的说法,是郭老太发现了她,但后来她还是被张某马上带回了家,而不是上图里说的“两年后”。
至少可以明确,张家人的说辞与事实有不小出入。
怎么能漏下这个人呢?
很多网友说疫情不严重的地方,核酸检测也比较宽松,你安心待在屋子里,从来没用过健康码都有可能;
但事实上,和顺县发布过全员核酸检测的通告,问题来了,这种通告要求和现实执行的差别又该如何理解。
就算不管这段时间,那在长达13年的时间里,村干部知不知情,有没有上报过这个情况。
毕竟2009年公安部就建立了全国打拐DNA数据库,不断收集录入被拐卖或者失踪儿童亲属的DNA以及相关信息。所以一旦村里有情况,村干部是有义务上报的。
另外,和顺县妇联等机构知不知道花花的存在呢?
好了,再不管这些问题,我们来看关键一问:
· 是不是强奸?
如果说花花当时没有自我意识,那发生性关系显然是没有经过她同意的,那这就是强奸。一般网友们也这么看。
但前几天,有律师表示,“如本案完全精神病人,办理了婚礼,一起生活几年十几年,也不能认定为强奸,因为缺乏强奸故意,更难认定为强迫发生性关系。”
不过按照最新的一份通报说法,张某就是涉嫌强奸了。
通报里还说,尚未发现花花被拐卖的线索和证据;至于张某是否涉嫌非法拘禁及其它违法犯罪,还需要进一步调查。
看到这里,一些疑点也在讨论中变得不疑了。
很多人觉得笔记本里记得第一个字是“跑”,意思是她自己跑了15年,好不容易跑出了魔爪。
首先这个“跑”不是第一个写出来的;其次,据说是志愿者等人问她怎么从家里跑出来了,她就写了跑字,相当于她摘取了别人提问里的关键词。
很多人又觉得到了张家才得精神病的。
显然不是,因为精神异常问题,都能追溯到她硕士毕业后了。
至于流产和孩子夭折过这些问题,两家没有讨论过,通报也没提过,很难说有确切根据。
凡此种种,事件一些关键细节也罗列完了。
你以为就平淡下去了吗?
不,高潮才刚刚开始。
因为真正的高潮就在认亲后,双方观点的激烈碰撞。
先是张某侄女(小核桃),不仅仅说他们张家是好心人,收留了她,给她一碗饭吃;
他们还去广播站里找人,也去过派出所,15年里一直在帮她找亲人——这些都是原话。
说着说着画风一转,来了一句:
“我二叔正好没老婆,俩人就走到了一块。”
一切刚刚好,但就不是拐卖。
(张某侄女小核桃,账号名为“正义感”)
而且你们才是恶意满满,如果我二叔进去了,他两个聪明的孩子怎么办?
对了,她还把正在治疗期的二婶花花拉进直播间,为啥这么做?
她说自己怀孕6个月、另有2岁孩子,要扛起整个张家的重担,要给花花两个孩子钱花,所以打算通过网络直播带货。
另一面,花花老家可不这么想。
她哥哥的妻子——嫂嫂说,认亲后花花就被送医,送医后就不让和顺县的人来看。
因为张家和一些当地工作人员人想来医院看时,一开口就是“这些年把花花照顾得很好”。
嫂嫂质问,什么叫好,常年饥饿,严重营养不良。现在每天都要牛奶牛肉吃着补起来,再接受治疗。这就叫好?
为什么我照顾了一天,不和我生气,不大小便失禁?为什么在他们嘴里,她经常大小便失禁?这就叫好?
(来源于花花嫂子的抖音账号)
我们还要卖房治好花花,你们在做什么;他张某又是我妹妹啥人,他是合法的(丈夫)吗?
有趣的是,两个账号一度成了私密账号。
但可以肯定,就像绝大多数寻亲成功的家庭,认亲后的情感纠纷一点也不少。
要怪就怪走失这场谁也不愿发生的悲剧。
事情出来后,你还可能看过这样尖锐的段子。
“暖冬特讯。”
“人是上午‘收留’的,裤子是下午扒的。”
“牛郎就是强行把织女留了下来。”
还有人翻翻花花清醒时写的文字,找到了她的老师同学,发现:
周小利老师前几天还发表了学术论文。
年过八旬的白象忠老师早已成为行业大牛。
一对比,网友感叹2008年毕业的工科女硕士的一辈子被毁了,太可惜了。
网友观点可能偏激,但这世上就不存在好心收留这回事,好心收留就是违法的。
因为精神病妇女根本没有理性思考的能力,就谈不上性同意。
这就是为什么与精神病人发生性行为是构成强奸的原因。
更何况这十多年里,这家人就没带花花去治疗。
这时候你说把她照顾得很好,还想留她在家里,简直自我陶醉了。
事实上,就算她没有工作,“一事无成”,但她有哥哥嫂嫂有爸爸在,他们会让她吃饱穿暖,会让她继续像以前家里的宝一样更为舒适地生活下去。
他们在法律上才是监护人啊。
另一边,很多好心收留都可能别有用心。
老汉称自己在66岁时好心收留了19岁的妻子;
农民好心收留了精神病女,与她同居13年育有4孩。这位农民在村民口中也是为人老实。
所以你也可以看到,“好心收留”“为人老实”这些词早就被玩坏了。
更有甚者,打起了拐卖精神病妇女的主意。
对此,一些社科返乡观察指出:
为解决光棍问题,女性精神病人竟然成了“香饽饽”。
底下评论区一位网友还抱怨:
我三十多了,不娶精神病,还能怎么办?
看多了,你也就理解知乎上那个“为什么街上没有一个流浪汉是女的”问题的答案了。
因为被“好心收留”了。
我们只希望这些社科观察和知乎回答是片面的,并不客观。
我们也再强调一下:
捡到走失女性的你可以好心报警,但没资格“好心收留”。
不可否认,最近一些年,大家注重女性权益的提升;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方面的成效也很显著。
慢慢地,一些现代观念深入人心。
包括:不是不让你结婚,也不是非逼着你结婚。
而是你结不结婚,都不要去伤害一个正常人的权益,更何况她可能本身是一个弱者呢?
所以我最后有两点建议。
一个是,让花花离开各种镜头。
现在,很多账号不仅仅360度无死角直播她的一举一动;
而且为了大团圆结局,会给张某与花花一家的照片打上亮眼的一行字:相亲相爱一家人。
无论花花知不知道这些文案的潜台词,总的来说,曝光太多,对她的身心都不好。
在人生已经被毁一次的情况下,总不能让网络再毁一次吧。
另一个是,以后类似通报尽量只发一次。
特别是不能像“丰县生育八孩女子”事件一样,写5次吧。
因为盯着这些事的不只是网友,还有“生育率”三个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