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公积金提取代办v/dyseo11,的条件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
-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购房贷款的本息。
- 租赁住房: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且本人及配偶在烟台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租赁住房。
- 退休: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 出境定居:职工出境定居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 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 重大疾病:职工本人、配偶或子女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未再就业两年以上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 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离开烟台,未在异地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半年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职工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烟台公积金提取代办v/dyseo11提取额度:提取额度一般不超过购房首付款金额(二手房不超过购房首付款发票额和贷款额的差额),或者不超过本提取周期的偿还贷款本息总额。
提取材料:根据不同情况,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身份证明材料、购房合同、借款合同、还款账户交易明细等。
烟台公积金提取代办v/dyseo11注意事项:职工符合多项提取条件的,每次只能以一种情形提出申请,每年仅可提取一次。公积金是否封存不能作为提取公积金的条件依据。对于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住房公积金中心将记载失信记录,并责令限期退回已提取的资金,严重者将实施联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