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背景与涉及的法律问题
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宣判了一起备受关注的网络侵权案件,该案系首例因“搜索提示词”而引发的算法侵权纠纷。原告深圳某科技公司是一家从事开发、设计、建设、智能运维和专业咨询服务的新能源公司;在案件中,原告发现被告一夏某某在被告二北京某信息服务公司运营的网络平台上发布了多篇含有侮辱性词汇的文章和视频,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名誉权。同时,原告还指出被告二在涉案侵权内容页面中有选择性地添加设置搜索提示词条,如“骗局”“被骗”等,客观上扩大了传播范围和侵权影响。
本案涉及的法律问题主要包括:一是被告一的言论是否构成对原告名誉权的侵犯;二是搜索提示词的形成机制及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的责任界定;三是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是否应对由搜索提示词导致的侵权结果承担责任。
二、应对策略
2023年2月,原告发现一名拥有众多粉丝的自媒体账号“某文化”在其今日头条平台上发布了多篇针对创维光伏的不实言论,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商誉。即委托北京楹庭律所史鹏举律师介入处理。
史鹏举律师在研究案情后,洞察到涉案不实言论对原告名誉造成了严重损害,误导了广大消费者。在证据收集方面,史鹏举律师广泛收集了涉案文章、视频的截图、评论内容以及传播路径等资料,全面展示了不实言论的传播范围和对公司名誉的恶劣影响,此外还积极调取相关平台的后台数据,确保了证据的完整性与真实性。在庭审过程中,史律师凭借翔实的证据材料和严谨的法律分析,有力地证明了“某文化”账号所发布内容缺乏事实依据,系恶意诽谤。在法律分析环节,他深入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尤其着重对《民法典》中名誉权保护的规定进行剖析,精准明确了被告一的侵权行为,并引用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进一步夯实了法律依据。
三、法院审理
关于法律问题一,法院认为,被告一所发布的视频、文字等内容虽未明确指向本案原告,但足以让社会一般人理解为指向原告的品牌。且被告一言论用词不当,超出了一般批评的合理范围,侵犯了原告的名誉权;因此可以认定被告一的行为与原告存在一定的品牌关联性,涉案内容构成侵权,原告品牌的商誉将会因此受到损害。
而对于法律问题二,法院认为,针对被告一发布于被告二的涉案侵权内容,原告仅在其中一条文字内容的评论区进行留言,而未通过涉案平台提供的投诉举报通道提交相关侵权信息与证明材料,故不能认定为原告对被告二发出了有效通知。因此,被告二对于被告一的侵权行为不构成应知或明知,在主观上不具有过错,故不承担连带责任。
对于法律问题三,涉案搜索提示由被告二依算法据不特定用户搜索、浏览历史自动生成更新,被告二未人为加入新内容或聚合负面内容,无人工事前审核,仅依算法拦截严重违法违规内容。法院认定,搜索提示服务旨在优化用户体验,非以营利为目的,要求被告二事先审核搜索提示词侵权在合理成本内技术上不可行。被告二收到诉讼材料后于合理期限内采取必要措施,尽到事后义务,无过错或扩大损害情形。依相关规定,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有算法解释义务,被告二两次书面说明涉案搜索提示技术服务生成机制等,回应算法风险等问题,完成举证责任,可视为已履行相关解释义务。
四、裁判结果
判决被告一夏某某向原告深圳某科技公司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40400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五、案件启示
于法律依据与司法实践方面,法院首次明确了算法的性质,为未来的算法侵权案件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另一方面,法院指出在司法实践中应平衡好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的解释义务和商业秘密保护之间的关系,为我国未来的司法实践提供了宝贵的经验与指引。
于案情方面,该案作为首个互联网算法侵权案,对网络侵权纠纷中的名誉权保护和算法解释义务具有极大的借鉴意义。此案成功反击了网络上对该企业品牌的不实言论,展现了史鹏举律师在首例“搜索提示词”网络侵权案中的强大实力。无论是在专业领域的专注度、团队的协作能力,还是律师的个人资质和业务能力方面,都体现了其专业的法律服务以及非凡的法律智慧。
于平台而言,其作为算法使用者,应遵循公正公平、公开透明、科学合理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所使用算法的基本运行情况与算法结果的主要依据等作出及时、合理的解释说明。应加强对算法的管理和透明度,以及对算法结果的解释。同时,加强对用户的教育,引导用户发布合理化、合法化的内容,以完善算法治理体系、建构清朗网络空间。
最后,对于企业而言,面对纷繁复杂的互联网大环境,为维护企业的长足持续发展,企业应积极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这一成功案例不仅为原告挽回了名誉并获得了经济赔偿,同时也为企业在面对网络谣言和不实言论时提供了宝贵的法律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