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石楼县交警大队开展无牌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整治行动以来,每日前往车管所办理电动车上牌业务的群众大量增加。为进一步方便广大群众为电动自行车上牌,石楼县交警大队车管所在政务大厅一楼设置电动自行车牌照登记窗口,让广大群众服务就近办,少跑冤枉路。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消防救援局[2024年第43号]公告要求:2024年11月1日起,对2024年10月31日前销售的、因未完成认证变更而暂停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可办理登记上牌;对2024年11月1日后销售的、不具有有效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不予办理登记上牌

办公地点:

石楼县政务大厅一层车管窗口

所需材料:

(1)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

(2)车辆整车出厂合格证明;

(3)购车发票或者其他合法来源证明。

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业务时,需携带安全头盔及办理相关业务的电动自行车,办理该业务不收取任何费用。

上牌采取现场叫号的方式,以到达现场先后顺序排队进行登记,请各位群众按照流程积极配合,服从工作人员引导。

石楼县交警大队车管所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