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亲眼看到了一个男的在女厕所明目张胆地偷窥,希望进行严惩!”近日,李女士(化名)在“群众呼声—四川省网上群众工作平台”气愤留言称,在泸州市佳乐世纪城金融中心女公共卫生间内,发生了一起偷窥事件。泸州市公安局回应称,在接到报警后立即展开调查,目前违法行为人已被抓获,对其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五百元罚款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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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击者:希望对这种行为进行严惩!

李女士告诉记者,她本是世纪城金融中心9号楼一家公司职员,11月26日,她在同楼层上公共女卫生间时,发现一名身高约一米七的男子在女厕所附近徘徊,形迹十分可疑。“当时我就看到那个男的一直鬼鬼祟祟的”,李女士随后跟同事聊到此事发现,此男子并非误入女厕所,“其他女同事告诉我,那个男的经常在女厕所偷窥!”

此男子并非首次出现在该办公楼女厕所。李女士向记者提供了一张照片,从图片来看,该男子正蹲在卫生间一侧,企图通过厕所门下方的缝隙进行偷窥。“这个男的被发现偷窥行为后,也没有丝毫收敛,后面还是继续出现在了女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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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整栋楼的女性安全,李女士立马将此事反映给物业并报了警。她希望对此严惩不贷,以保护大家的隐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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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公安局:违法行为人已被抓获

收到李女士的投诉后,泸州市公安局江阳区分局回复称:

2024年11月28日,我局龙透关派出所通过调查,将涉嫌侵犯他人隐私的违法行为人张某某抓获,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对其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五百元罚款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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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5日,十堰城区某大学有一名男子闯入学校图书馆女厕所,进行性骚扰。保卫处立即赶往案发地点,将该男子控制,并通知辖区中区公安派出所。目前该男子被给予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

2024年10月29日,内蒙古赤峰市公安局元宝山区分局通报,东城派出所成功破获一起侵犯他人隐私案,抓获偷窥女厕所的违法行为人一名。目前该男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2018年10月23日晚上,深圳市某科技公司员工小张在楼顶偷拍公司女员工洗澡,被六名员工当场抓住并报警。事后,公司表示小张的行为严重违反公司《员工手册》《集团员工违纪处理管理规定》相关规定,决定与小张正式解除劳动合同。

来源 | 川网传媒·麻辣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