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就在最近司法部民政部全国妇联等9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家庭暴力告诫制度贯彻实施的意见》,澳门都市报法律顾问葛树春认为,这一举措在家暴防治领域具有重大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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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树春特意浏览了该意见,他认为,从意见的主要内容来看,核心问题在于明确了公安机关认定家庭暴力事实的证据标准。比如说加害人承认家暴的事实,需要有其自身的陈述和受害人的陈述或者是相关证人的证言。

但是在日常生活当中,往往施暴者否认实施了家暴,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受害人陈述或者是证人证言进行辅助。在证据方面,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都可以作为家暴认定的证据,葛树春认为,这让家暴认定更具全面性和客观性。

葛树春说,尤其是许多女性家暴受害者在遭受家暴之后,由于缺乏有效的证据导致后续的维护权益困难重重。那么本次九部门联合出台的意见,就为一些家暴受害人,有针对性的保留证据,比如说及时录制家暴的过程,保存相关的记录等。

那么说到证据,就不得不说处罚力度,随着意见的出台,葛树春认为,对实施家暴者的处罚也有了明确的规定,比如说对于实施家暴者,公安机关可以采取批评教育或者出告诫书等措施。

而针对告诫书,葛树春认为不仅是对施暴者的一种警示,也可以作为后续在处理家暴案件过程中的重要证据和依据,可以有效的预防家暴再次发生,对实施家暴者形成了有效的震慑,这样无疑就推动了家庭关系,朝着健康和谐的方向去发展。

葛树春认为,本次九个部门出台的意见是反家暴工作的重要进步,您怎么看,欢迎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