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等相关规定,为维护法律尊严,切实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现本院对下列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发布悬赏公告。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被执行人:孙晓东,男,满族, 1979年出生
公民身份证号码:2106021979XXXX3032
住址:长沙市望城区星城镇中华岭村恒大名都19栋1810号,现住长沙市望城区月亮岛街道三润城6栋1801号
执行标的:39 572.88元
悬赏金额:根据财产线索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
联系方式:0731-88179306 朱法官
被执行人:潘硕,男,汉族, 1978年出生
公民身份证号码:4301031978XXXX4510
住址:长沙市望城区月亮岛街道戴公庙村五组159号
执行标的:526 617元
悬赏金额:根据财产线索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5%
联系方式:0731-88179359 欧阳法官
被执行人:黄志刚,男,汉族,1966年出生
公民身份证号码:4301811966XXXX001X
住址:湖南省浏阳市淮川街道北园社区罗家大组方竹路103号
执行标的:1 857 230元
悬赏金额:根据财产线索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5%
联系方式:0731-88325839、18873105775贺法官
被执行人:刘众之,男,汉族,1962年出生
公民身份证号码:4301051962XXXX1013
住址:长沙市开福区清水塘派出所展览馆路社区营盘东路46号2栋2304房
执行标的:1 241 699元
悬赏金额:根据财产线索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
联系方式:0731-88325839、18873105775贺法官
被执行人:闫勇,男,汉族,1978年出生
公民身份证号码:1427241978XXXX4114
住址:山西省临猗县北景乡南薛村第三居民组
执行标的:289 333.62元
悬赏金额:一、按执行到位案款(本金加七年利息)总标的60万元的30%以内(不含30%)给予奖励3000元
二、按执行到位案款大于等于总标的额的30%(含30%)、小于总标的额的50%(不含50%)给予奖励4500元
三、按执行到位案款大于等于总标的额的50%(含50%)、小于总标的额的80%(不含80%)给予奖励5500元
四、按执行到位案款大于等于总标的额的80%(含80%)给予奖励10000元。
联系方式:0731-88325839、18873105775贺法官
被执行人:刘婷,女,满族,1995年出生
公民身份证号码:2114211995XXXX3628
住址:辽宁省绥中县前所镇小松岭村东山屯196号
执行标的:316 049元
悬赏金额:根据财产线索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
联系方式:0731-88325839、15073175163李法官
被执行人: 江正良,男,1975年出生
公民身份证号码:4325221975XXXX5212
住址:湖南省双峰县梓门桥镇涧东村当家组
执行标的:52 000元
悬赏金额:一、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江正良名下车辆等财产信息并被法院依法有效控制的,对举报人予以奖励人民币1000元
二、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江正良有效财产线索(不含法院已掌握的线索)并使得本案实际执行到位的,对举报人给予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3%奖励
联系方式:0731-88179375方法官
被执行人:余丹,男,汉族,1984年出生
公民身份证号码:4301221984XXXX4330
住址:长沙市望城区茶亭镇静慎村新屋组200号
执行标的:76 000元
悬赏金额:根据财产线索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20%
联系方式:0731-88367453 许法官
被执行人:杨超,男,1984年出生
公民身份证号码:4301221984XXXX0059
住址:长沙市望城区乔口镇荷叶湖村二组92号
执行标的:250 000元
悬赏金额:一、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杨超名下车辆等财产信息并被法院依法有效控制的,对举报人予以奖励人民币1000元
二、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杨超有效财产线索(不含法院已掌握的线索)并使得本案实际执行到位的,对举报人给予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3%奖励
联系方式:0731-88325970 易法官
被执行人:肖荣,男,汉族,1994年出生
公民身份证号码:43022319940315831X
住址:长沙市望城区乔口镇荷叶湖村二组92号
执行标的:50 260元
悬赏金额:根据财产线索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20%
联系方式:0731-88179359 欧阳法官
被执行人:张雪娥,女,汉族,1964年出生公民身份证
公民身份证号码:430223196411278326
住址:长沙市望城区乔口镇荷叶湖村二组92号
执行标的:50 260元
悬赏金额:根据财产线索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20%
联系方式:0731-88179359 欧阳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