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证券时报》消息:华平股份(300074)于2024年12月5日晚间公开披露,公司拟与贵州省铜仁市玉屏侗族自治县公安局(下称“玉屏县公安局”)、贵州省铜仁市德江县公安局实施债务重组交易。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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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进行债权债务重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有效解决应收账款的债务问题,正在持续推进债权债务重组工作。2024年12月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进行债权债务重组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债权债务重组概述
1、与玉屏侗族自治县公安局债务重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2年12月起与玉屏侗族自治县公安局签订了《铜仁市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租赁合同》《智能零发案小区管理平台》《铜仁市玉屏侗族自治县“智能零发案”小区建设项目合同(文昌阁小区)》《玉屏侗族自治县舞阳欣城小区零发案小区建设项目合同》《玉屏侗族自治县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项目(天网工程五期)合同》《玉屏侗族自治县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项目(天网工程五期)合同——补充协议》《玉屏侗族自治县网吧接入服务合同》。经结算,上述合同总金额为33,879,983.25元,截止2024年7月31日,累计支付8,396,991.81元,尚欠25,482,991.44元。
2、与德江县公安局债务重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2年12月起与铜仁市德江县公安局签订了《铜仁市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租赁合同》《德江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大屏采购运维与服务合同》《德江县公安局天网延伸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建设合同》《德江县公安局第四期天网工程项目服务合同》《德江县公安局社会资源接入整合平台建设合同》《德江县公安局第五期天网工程和智能零发案小区监控系统项目采购及安装服务合同》。
经结算,上述合同总金额为48,960,997.80 元 。截止2023年12月30日,累计支付9,361,286.00元。
公司于2024年3月与德江县公安局签订《德江县公安局关于“天网”工程建设款项付款协议》,协议约定公司同意减免应付工程款9,330,274.89元,并约定应付工程款中的26,000,000.00元通过德江县“南湖秋韵”小区住房与德江县“盛世佳园”小区住房进行抵扣。公司已从中优选70套作为化债房产,并委托深圳亿通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对化债房产进行评估。此项交易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金额未达公司当时最近一期(2022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故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基于与客户多年良好的合作基础以及未来长期持续的合作,同时考虑客户资金状况和公司的资金压力,双方本着公平公正、持续合作的原则,为加快公司应收账款回收,防范经营风险,落实双方往来款项的债务偿付问题,经双方充分沟通,达成下述协议。
本次两项债权债务重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债权债务重组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实施债务重组的交易对方分别为玉屏侗族自治县公安局、德江县公安局,分别位于贵州省铜仁市玉屏侗族自治县、贵州省铜仁市德江县。上述交易对方不存在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债务重组方案及内容
1、与玉屏侗族自治县公安局的债务重组方案及内容
经双方友好协商,为了尽快化解项目欠款问题,公司拟与玉屏侗族自治县公安局签署《玉屏侗族自治县“天网工程”及智能小区工程款支付协议》,以债务重组的方式支付部分工程款。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委托全资子公司铜仁华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购买贵州玉屏乾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乾元公司”)名下的玉屏县平溪镇茅坪新区茅坪大道旁“茅坪新区农贸市场商住楼”小区的21套住房,公司采购价格为9,454,963.00元,因此本次债务重组金额为9,454,963.00元,剩余16,028,028.44元未付工程款,双方另行协商。具体资金流转过程为:乾元公司收到公司的每笔款项后,需在3个工作日内将款项转至玉屏侗族自治县公安局,玉屏侗族自治县公安局再需在3个工作日内支付给公司等额款项。如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收到款项,本协议自动解除,双方的债权债务仍按原合同执行,同时玉屏侗族自治县公安局需敦促乾元公司退还购房款。
如乾元公司未退还购房款,玉屏侗族自治县公安局需承担赔偿责任。
2、与德江县公安局的债务重组方案及内容
经双方友好协商,公司现拟与德江县公安局签订《<德江县公安局关于“天网”工程建设款项付款协议>中暂付金额的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
主要内容如下:德江县公安局不再要求公司恢复因市政施工拆除的天网监控和卡口,公司同意德江县公安局不需支付应付工程款中的该笔金额3,788,116.32元。
本次《补充协议》签订及实施后,公司连续十二个月与德江县公安局就“天网”工程建设款进行债权债务重组产生的利润累计金额为13,940,000.00元,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5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的规定,本次交易相关净利润指标已达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标准,但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每股收益的绝对值低于0.05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7.1.12条有关规定可免于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因此本次交易免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债务重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债权债务重组事项能否顺利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若债权债务重组顺利进行,预计对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影响合计19,070,000.00元(具体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为累计已计提坏账准备的转回及相关费用。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玉屏侗族自治县"天网工程"及智能小区工程款支付协议》;
3、《<德江县公安局关于"天网"工程建设款项付款协议>中暂付金额的补充
协议》;
4、《德江县公安局关于"天网"工程建设款项付款协议》;
5、《深亿通估报字(2024)第2116号房地产估价报告》;
6、《深亿通估报字(2023)第2086号房地产估价报告》。
特此公告。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5日
来源:水母真探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