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放弃是我们救你的坚定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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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6日距离上次见到我的哥哥已经整整过去一年零三个月了。从一审你被冤判无期徒刑到二审发回重审、再到今天的重审一审开庭,妹妹我不敢回想这四年来我们是怎么熬过来的?我们经历了无数次的绝望、失望、痛苦、和煎熬。但面对血脉相亲、骨肉亲情我们选择了勇敢面对、不抛弃、不放弃!陪着你、伴着你度过你人生之中这道坎儿、这道沟。以前总是你呵护我们姐妹,可如今曾经弱不禁风的我们却成了你唯一的依靠,唯一的希望!今生我们姐妹虽做不了你的铠甲,却也能舍身护你周全!

11月26日,这一天似乎老天也在为你喊冤,这一天漫天飘雪、大片大片的雪花飞飞扬扬落了下来,气温突降至零下24度,冰天雪地的场景瞬间出现在眼前。大家不由裹紧衣服、三步并作两步走进了法院大厅。这时的法院大厅已经挤满了人,旁边还有好多法警,让我不由感觉这次庭审法院还是比较重视的,无论从警员的配置还是旁听人员的过检都非常严格,一证一人一位。三十多人的法庭坐得满满当当的,就连走廊里也坐着该院的法官、法警、还有当地的政法人员。我们这边参加旁听的有来自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成都、济南等等地方的亲朋好友、还有好多追随吴老师来的粉丝,大家都不远千里来参加旁听,为的是支持正义、支持吴老师和赵德芳律师,为的是揭开案件真正事实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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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面刺骨的寒风不停地刮着,法庭内气氛严谨、庄重。我们提前进到法庭,按座位号我们姐妹三个坐在了第三排,这次离我哥有点远,所以我们姐妹三个只能伸长脖子眼睛死死盯着法庭那个侧门,我们知道一会儿我哥会从那个小门进到法庭。随着法官法槌的敲响和一声“带被告人”,我哥在两位法警的陪同下,手里拿着厚厚的一沓不知经过他几天几夜认真书写的自我辩护词,慢慢地走进了法庭。他向旁听席环顾了一圈,我知道,他是在寻找我们、寻找他的亲人,我们姐妹三个眼睛死死盯着大哥,生怕在那数秒的时间里错过与我老哥的眼神交汇。那是血浓于水的交汇、那是久别重逢后的思念、那是彼此鼓励与安慰的交汇!当四目相对、却不能言语、不能拥抱!有的只是默默彼此微微点了点头,此时的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瞬间浸湿了我的脸颊,鼻子像让醋呛了一样酸楚、喉咙像被锁了喉一样难受。妹妹紧紧握着我的手,她知道此时的我也许会做出冲上去抱住我哥的冲动举动,可是我极力控制着自己的情绪,不能、我不能这样做———我强压着自己的情绪,极力地控制着自己,我知道我们不能、不能因为我们的一时冲动影响了我哥的情绪,这样就会影响他今天的庭审、影响他一生的命运啊!此时此刻涌上心头的那股揪心的痛无不折磨着我们姐妹。

按照庭审程序公诉人照本宣张宣读着起诉书,这次发回重审起诉书还和一审时一样的内容,可以说一模一样,就连公诉人也还是原来那位年轻自傲的谢姓公诉人,他用他本不标准的普通话,迅速宣读完起诉书。审判长让我哥详细讲述一下案发过程,我哥认认真真讲述了一遍整个案发经过。最后他用坚定的语言说:“我没有杀人、没有犯罪、我是一名人民警察、我是共产党员,我的行为是正当防卫!”说到我是一名人民警察、我是共产党员时,我哥的声音有些哽咽,我知道他此时此刻的感受与心情,他是伤心、他是无奈,他没有想到他为之整整奉献了30年青春与岁月的警察职业,如今却害的他身陷囹圄失去自由四年之久。没有贪、没有占、更没有犯罪,他清廉正直、勇敢善良,可却落得如此下场!同是政法战友、曾经的同事、兄弟,如今却将他推入万丈深渊,想方设法加害于他。如此的薄情寡意,世态炎凉,黑白不分、让好人好的遍体鳞伤、坏人坏的肆无忌惮,这怎么不伤了他的心?寒了他的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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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举证质证和辩论环节,我们的辩护人吴丹红老师和赵德芳律师准备充分,针对公诉人那一大堆所谓的证据,分别提出有理有据、合理合情的质疑。本案唯一的关键证人在2020年7月至2024年6月直到案件被发回重审后一共做了有效的17次证言,都是针对枪击细节,每一次证言说法均不同。然而一审判决就是依据这极其不稳定的证言进行定罪判刑的,为了真正查清案件真相我们申请了证人出庭做证,这次法官有本着查清事实的样子,准许了此申请。在27号上午,唯一的证人王某柱以远程视频的方式出庭做证。当我们的辩护律师吴丹红老师以极其严肃、庄重的语言发问证人,证人以肯定的语调回答辩护律师:“我没听到、也没看到邢志强开枪!”对于以前之所以证言不稳定他也给出了合理解释“是由于办案机关把我带到看守所、留置点,还远程对我定位,每天叫我、搞的我啥也干不成做不了……我都要疯啦!我的证言以我这次法庭上说的为准”。

证人王某柱的出庭让重审查明的事实和证据完全吻合,真正还原了案件事实真相。当王某柱一出现在视频中,整个庭审现场瞬间异常宁静,此时气氛凝固了一般,似乎彼此的出气声都能听到,大家仔仔细细认认真真听着王某柱的陈诉。当王某柱陈述完现场瞬间一片哗然,大家恨不得站起来拍手叫好!太好了、太好了你终于良心发现了!说了真话、说出了案件实情,我那夹杂着五味杂陈的眼泪瞬间溢满了眼眶,妹妹轻轻拍了拍我的胳膊,我们彼此相互使劲地点了点头!

随后三位专家辅助人的出庭质证,剑拔弩张的发言将庭审推向了高潮。整个案件事实已经非常明了!案件揭开了本来面目。突然发生的反转让公诉人措手不及,脸色有些难堪,对于辩护人提出的绝大部分质疑都不做回应,他的双腿一直不停地抖动着,不知是出于何种原因?是对辩护人与当事人的不屑?还是对此次公诉的懈怠?总之那条“颤抖”的腿一直一直抖动着……,对于律师提出的各种质疑与辩论意见他大部分低着头以沉默来应对。即使全案证据被推翻,现在案件是0物证、0口供、且证言无效,但我们的公诉人在最后阶段还是做了最后的“挣扎”,他仍然认为目前证言没有发生实质性变化,邢志强仍然构成故意杀人罪,事实仍然清楚、证据仍然确凿、证据链仍然完整,此谢姓公诉人之“敬业”精神之让人“钦佩”,我们不知道他坚持的底线和勇气来自于哪里?总之通过此位公诉人我们看到了现行检察机关监督职能的懈怠与滥用!检察监督职能形同虚设,谁死谁有理在此位公诉人这里体现得淋漓尽致。

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邢志强的行为是不是职务行为?是属于正当防卫还是故意杀人?被害人孟永清的死亡与枪伤是否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等方面展开激辩。公诉人在辩护中所列举的所谓的证据大都是传闻证人证言,吴丹红老师和赵德芳律师坐在辩护席上气定神闲、言语犀利指出:这些传闻证人证言并不能作为直接证据使用,他们不是亲身感知,所以不能作为定罪证据证言使用;孟永清的死是多因一果造成的,延误就诊和自行取弹造成感染跟邢志强无关。被害人孟永清的枪伤非决定致命伤,只要是及时就诊就不可能造成生命危险,在这个案件里有很多介入因素造成了被害人死亡;公诉人在庭审中说“这个正当防卫文件定性有问题应当撤销”但到目前为止该认定并没有被撤销,它至今依然是有效的。正当防卫它是一个阻却违法事由,在没有颠覆性新证据的情形下,去推翻当年的正当防卫认定,就不应该再去启动这个案件的追诉。并对层层报送高检核准追诉的材料指出其中的虚假、片面。办案机关根本没有将当年这份正当防卫认定书呈报给高检,故意隐瞒对邢志强有利的证据材料,以虚假的信息骗取最高检的核准追诉;通过发回重审以后,证据确实发生了比较大的变化,吴丹红老师当庭让乌兰察布市公检法重新全面的向最高检再去报送完整的材料。吴丹红、赵德芳律师将控辩双方辩论气氛推入“刀光剑影”。

这次发回重审换了三位女法官,她们在这次庭审中最大限度的保障了我哥的合法权益,她们本着查明案件真相的态度,认真听取了当事人及律师的辩护意见,我相信在接下来的合议中她们也会秉持一个公平公正的态度对此案做出最后的公正决断。原计划三天的庭审经过紧凑的进行于第二天晚上九点半结束。我们的吴丹红老师和赵德芳律师将案件存在的问题在此次庭审中揭露无疑。两天的庭审进展顺利,这是一场法与不法的抗衡,看着这个当年将生死置之度外、三十年如一日舍命抓捕罪犯立功受奖无数的人民警察如今却身陷囹圄坐在被告席上为自己的清白据理力争我的心都在滴血!

28年前的正义警察如今坐在了被告席上,而当年穷凶极恶、被判重刑的罪犯如今却成了受害者。我一直想不明白为什么我们的法律给好人戴上枷锁,却让坏人变得肆无忌惮,邢志强案件就是最好的诠释!一个正义警察舍命抓捕罪犯负伤立功受奖,而28年后却因为他太清廉就遭陷害非要治他的罪,把他打造成故意杀人犯杀良冒功,这是多么恶毒的行为啊!这是法治的倒退、道德的沦丧!这有背法理、公理人情!不是我们据理力争不是我们律师抨击司法和人性的扭曲、不是正义记者为案件呼吁发声,邢志强就会被构陷判重刑而彻底毁了他的人生与清白!

春节期间电影《第二十条》火爆上映,剧中的人物、情节无不感动着我们,可现实中的法条是否被真正唤醒了吗?“第二十条”被最高检称为沉睡的法条,这么多年了它之所以唤不醒根本原因在于一些办案人员法律信仰缺失和人性的冷漠。法律未被信仰,就等同于形同虚设,它沉睡不醒背后是千万个冤情等着平反,千万个正义等着彰显与弘扬,社会的进步需要千千万万个法条的唤醒!邢志强案件不就是电影《第二十条》的原型吗?为什么不能让《第二十条》法条真正践行在实际案件中呢?

记得庭审中吴丹红老师问我哥:“如果当时你遭遇的是一个逃犯,他身上带着凶器,你是不是也会去抓捕?”我哥毫不犹豫斩钉截铁地回答,“会!因为我是一个人民警察”。听了这句话大家无不感动。我哥在面对穷凶极恶的罪犯、在最危险的情况下,他考虑的不是自身安危,他考虑的不是对方有没有带致命武器,而是刻在他骨子里人民警察的职责和担当,促使他可以冒着生命危险去抓捕。他说:“如果说我们人民警察遇到这种情况都逃跑的话,那怎么办?谁来执行人民警察的这种职责,谁来保护我们的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如果自己生命都有危险时都维护自身安全,那我们中国的几百万的警察应该怎么办?”在场旁听的人听了我哥的话无不为之感动,我再也无法抑制我的情绪,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不断流下来、流下来,而此时我也听到后排旁听的人也不断啜泣,坐在辩护席的吴老师、赵律师也眼泪溢满了眼眶。我哥发出的何尝不是一个灵魂的拷问?

你本无罪却要给你欲加之罪,栽赃陷害置你于死地。四年来我们不求法外开恩,只是为你寻求公平公正咋就这么难啊!四年来所发生的一切,彻底颠覆了我的认知,权力的傲慢、人性的丑陋、人情的淡泊、事态的炎凉,无奈伴随着惶恐、失望中交织着希望,那夜夜不能眠的难受、那望眼欲穿的思念、那奔波千里的劳累夹杂着对司法的失望,一次次崩溃欲绝、一次次自我疗伤,为的是让我的哥哥有一线希望,为的是让我的血脉相连的亲人有一个依靠、为的是能够用我家人的爱与思念温暖他那颗早已冰冷的心,为的是让我身陷囫囵的亲人明白家里有一盏灯永远为他而亮!无论何年何月我们都等着他回家、回家!

作为冤案当事人家属,我们无法做到都能在包公塑像前的撕心裂肺的痛哭,而我们的遭遇的冤屈确实相同的。法治社会公平公正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让人看得见的方式实现。我们的法律应该在每一个案件处理中秉持公平正义的法治理念,决不能悖逆民众的朴素公平正义感。就如28年前邢志强正当防卫案,我希望执法机关应按照社会公众的一般认知,依法作出合乎情理的判断,真正去捍卫“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法治精神。这样我们社会中无数个“邢志强”面对不法侵害时,才能勇于行使正当防卫权,才能真正弘扬社会正气。

“我只想做一名好警察,只想维护公平正义,没有故意杀人的动机与行为,当年的正当防卫认定是严肃正确的,恳请法庭在实事求是基础上,综合判断、判我无罪!”这是我哥在法庭上做的最后陈述,他那发自肺腑的呼唤久久在我耳边回荡!这是正义的呼唤,公平的呼唤!我期盼《刑法》第二十条关于正当防卫的规范与社会的期待真正契合,与邢志强正当防卫案真正契合,不要让“法不能向不法让步”成了一句口号!!!

我始终坚信我哥邢志强定会无罪释放!

那盏家灯永远为你而亮!

邢志强妹妹

2024年12月3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