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赏公告

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汪祖雄与被执行人白坤、杨昆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案号为:(2024)桂1123执恢247号,因被执行人白坤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汪祖雄逐向本院提出执行悬赏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二十二条之规定,本院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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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坤

被执行人:白坤,男,1986年2月6日出生,瑶族,住广西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滨江东路44号

身份证号码:

45242819860206001X

未履行标的额:535500.61元,执行费7755元

悬赏时限:2024年12月4日至2025年12月3日

悬赏金额及领取条件:凡在悬赏期间内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白坤名下财产线索(本院尚未掌握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执行到位的,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20%给予悬赏奖励(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在先举报者获得)。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情况予以保密。

联系方式:0774-7882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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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品: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编辑:甘秋莲

审核:熊秋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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