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抢时间、图方便
有人骑行时抱着侥幸心理
不注意观察路况
而是选择“抄近道”肆意横穿
殊不知
人在路中穿,危险随时来
近日,在贺州市区八达中路车流密集的道路上
一辆电动自行车
“鬼探头”式从车流中穿过……
2024年11月7日07时36分,正值上班高峰时段,一名老人驾驶无号牌电动二轮自行车沿八达中路自东往西方向行驶,行驶至八达中路交姑婆山大道路口附近,该老人横穿机动车道,与同方向行驶的桂JB***1号小型轿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老人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
经过调查,老人驾驶未登记上牌的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且未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在排队等候的车流中随意横穿,是造成此事故的原因,公安交管部门依法认定该老人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
尽管老年人是交通出行者中的弱势群体之一
但交通规则面前人人平等
并不会因年龄或身体状况有所改变
一旦漠视规则
最终面临风险、付出代价的还是自己
1
视力、听力存在问题的老年人最好不要骑行车辆。儿女也应尽到劝导之责,为父母宣讲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不能让他们骑行超标电动车,避免车速过快之后,导致意外发生。
2
老年人骑车时一定要正确佩戴头盔,要按照信号灯指示行驶,走非机动车道,更不要为了图方便而逆行,同时要控制好车速,尤其是拐弯经过路口、横过道路时一定要减速慢行,仔细观察之后再通行。
3
老年人骑车装载物品时,不要超载超宽超高,以免因重心不稳,导致车辆发生侧翻。
4
老年人在骑行时如感觉身体状况不能适应骑行要求,务必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立即停车,确保生命健康安全。
交警温馨提醒
长辈们应根据自己身体状况
合理选择交通出行方式
同时作为子女
请耐心告知长辈们
如何识别交通标志及其作用
如何安全骑车等安全常识
佩戴安全头盔的重要性
遵守交通法规的必要性
贺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宣传科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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