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丨思如
12月4日晚6点左右,在宁波市江北区文萃新村口,六七名摊贩正在摆摊,突然城管人员“杀”过来,“一些动作快的摊贩跑了”。
其中一位女摊贩,由于腿脚受伤了,还没有好利索,当她想跑时,城管人员迅速拔掉她的车钥匙,准备收走她的煤气罐。
女摊贩一看城管人员要收走她的挣钱家伙,苦苦哀求着,说自己身上没钱了,希望对方能高抬贵手,放她一马:
女摊贩向城管央求道,“30元行不行?30元我可以找人借一下。”
城管说,“30元可以借,50元就不能借了吗?”
女摊贩说,“我真的很困难,少罚一点······”
城管人员觉得她就是狡辩,还是给她开了50元罚款单。
女摊贩看到求情没用,只能是向旁边的人借了50元缴纳了罚款,保住了维持生计的煤气罐。
知情人介绍,该女摊贩一个多月前因骑电动车摔倒,腿摔骨折了,但生活艰难,为了生存,不得不摆摊,刚恢复摆摊一周左右。
“她的腿还没恢复好,按理不应该出摊,要再休息一段时间,可房租都欠着,吃饭钱都没了,只能勉强出摊。”
知情人说,女摊主50来岁,听说离婚了,有一个儿子在广东欠了不少钱,她一个人租房生活。
这位知情人士表示,自己也是一名摊贩,和被抓的女摊贩经常一起摆摊,每次被城管抓住,就必须交100元罚款,如果不交,城管就把东西拉走,第二天,去城管局得交三五百元。
城管要求该女摊贩交50元,但是她没有钱交,城管抓住她,翻她手机里只有30多元,城管让她借钱交罚款,如果不交,城管就拉走她的煤气罐。
“但她确实拿不出这50元,还是问我借的”。根据微信聊天记录,12月5日上午10时30分,该知情人士向女摊贩转账了50元。
一则《宁波市江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显示,2024年12月4日晚6时27分,荣某在文萃新村口实施在室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的行为······本机关责令立即整改,并决定处以50元的处罚。
12月5日,宁波官方对于这件事做出了通报:已经上门道歉,对于相关执法人员批评教育。
网友纷纷谴责:
“三十可以借,五十就不能借,是人说的话吗?”
“为了生存做一点小生意,为什么就这么难呢?”
“惨无人道啊,城管制服早该废了。”
“你们这些出生真缺这50块钱了,我给你们。少为难穷苦人了,给自己积点德。”
“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
“吏呼一何怒,妇啼一何苦”
城管人员的如此做法,很容易成为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万一这位女摊贩做出一些过激行为,真的是不可原谅。
对于艰难维持生计的底层百姓,我们的社会本该有一套救助机制,这是良性社会的基本福利,然而,纵然救助没有,也更不应该雪上加霜。
思如哲思
关注普通人的「生存处境」,思考更好的「人生出路」。作者思如,V:mao3511786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