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心调】
近日,青羊法院立案一庭吕丽莎法官团队成功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有效化解了成渝两家民营企业间的矛盾纠纷,维护了双方多年的合作情谊,也为成渝地区的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司法服务。原告重庆某实业公司送来一封感谢信对承办法官团队表示感谢。
案情回顾
2021年1月,原告重庆某实业公司与被告四川某建设公司签订了材料采购及安装合同。重庆某实业公司按照双方约定履行了供货义务,并基于对四川某建设公司的信任于2021年6月进行了增补供货,供货金额共计452832元。
四川某建设公司于2021年3月向重庆某实业公司支付了187416元,剩余货款迟迟未付。重庆某实业公司多次催收未果,遂向青羊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四川某建设公司支付剩余265416元货款。
解纷过程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迅速了解案件情况,发现本案原、被告分别是位于重庆、成都两地的民营企业,原本有着稳固且持久的合作关系,作为彼此信赖的合作伙伴,一直携手并进、共谋发展。在了解到双方均有调解意愿后,承办法官与调解员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和诉求,原告表示希望被告尽快支付剩余货款;被告对于欠款的事实予以认可,但希望能分期支付。经过承办法官和调解员的多次释法明理、沟通协调,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和解:
四川某建设公司承诺支付所欠货款,重庆某实业公司自愿撤回起诉。在收到感谢信前,四川某建设公司已向重庆某实业公司支付了十万余元货款,剩余款项也在积极支付中。
法官寄语
该案并不只是一起简单的经济利益纠纷,还考验着成渝两家民营企业间的合作情谊。如若进入诉讼程序,判决结案可能会影响企业形象,还可能阻碍双方未来的合作机会。运用调解化解纠纷,引导两家企业从对立走向对话,是对诚信价值的肯定、对信任纽带的加固,以及对未来合作可能性的呵护。同时,调解搭建起一座连心桥,畅通了成渝两地民营企业合作的通道,有利于共谋成渝“双城记”、唱好企业发展“同心曲”。未来,青羊法院将继续用好【青·心调】调解机制,引导当事人在纠纷中寻找共识、在矛盾中重建和谐。
供稿丨立案一庭谭萌、鲜晴
编辑丨高启陈
一审丨李典佶
二审丨雷晓玲
三审丨袁 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