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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节奏生活下,外卖服务普及,骑手穿梭城市成常态,但也带来安全隐患。小帅送餐时发生事故撞伤小强,而涉事外卖公司事后注销,引发赔偿问题。

基本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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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小帅驾驶二轮电动车与小强驾驶二轮电动车相撞,致小强受伤、两车受损。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小帅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小强无责任。小帅系某外卖众包公司的骑手,该公司在某保险公司为小帅投保了雇主责任险附加第三者责任保险,事故发生在小帅送餐途中。

事故发生后,某众包公司办理简易注销手续,小强与小帅、某众包公司股东、某保险公司就赔偿事宜未达成一致意见,遂起诉至商城县人民法院。

审理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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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认为:小帅系某众包公司的工作人员,其在执行工作任务时造成了他人损害,应由该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因该公司已注销,注销时两位股东承诺对公司债务承担法律责任,涉案事故发生在公司注销之前,因此两位股东应对小强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该公司在某保险公司为骑手小帅投保了雇主责任险附加第三者责任保险,且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故保险公司应在保险责任限额内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超出保险限额的部分由某众包公司两位股东承担。

法院认定此次交通事故小强损失共计11万余元,依法判决保险公司赔付小强各项损失9万余元,两位股东赔付小强各项损失1万余元。

一审判决后,公司两位股东上诉至上级法院,被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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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城县法院民事审判庭 一级法官

黄影

外卖骑手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受伤,虽然骑手是侵权人,但是骑手送外卖过程中属于履行职务行为,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在繁忙的配送工作中,外卖骑手一定要提高安全意识,遵守交通规则,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同时也应注重自身合法权益的保护,具备一定的“法律常识和证据意识”,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劳动权利。外卖平台和承包公司更应遵守法律规定,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不得通过非法注销等途径侵害伤者及骑手的合法权益。

(商城县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