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清新区法院联合山塘镇政府、山塘镇派出所开展强制执行,顺利执结一宗困扰34名村民许久的侵权责任纠纷案。
占用村小组土地种树,拒不清理
温某因种植木棉树,长期侵占村集体土地不肯归还,被村民小组起诉至法院。
经清新区法院两次调解后,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其中案涉土地的树木、杂草由村小组自行清理,温某向村小组支付1000元清理费用。
然而,在村小组自行清理期间,温某又多次阻挠妨碍村小组清理涉案土地。
“这是我种的树,我看谁敢动。”
“我们在法院已经达成协议,你怎么如此不讲道理?”
“地是你们的,树是我的,这就是道理,反正你们就是不准清我的树。”
由于温某出尔反尔,村民小组无法回收土地,只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联合执行,促土地顺利交付
详细了解情况后,清新区法院决定对该案开展强制执行专项行动。
为确保执行行动万无一失,执行局局长黄远雷事先与山塘镇政府、派出所沟通联合执行事项,明确清理涉案土地的四至范围,并针对村民阻挠等可能突发的问题制定执行预案。同时,承办法官郭焯斌积极与温某沟通,并告知其阻挠强制执行需承担的法律后果。
执行当天上午9点,清新区法院执行干警及山塘镇派出所、镇政府工作人员到达执行现场后,第一时间将现场用警戒线予以围蔽。郭焯斌当场向温某宣读强制执行事项,并再一次告诫温某:若阻挠执行,法院将依法对其司法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慑于执行威慑力,温某与其亲属一改以往的嚣张态度,不敢再阻碍现场清理工作。
经过近两小时的作业,涉案土地的树木、杂草全部清理完毕,该案顺利执结。
“非常感谢法院解决了困扰我们多年的问题。”事后村民们表示。
近年来,清新区法院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不断提升执行工作质效。2024年以来,共受理执行案件4533件,执结3880件,到位金额5.17亿元,执行案件平均结案时间同比下降43.5%,执行到位率同比上升7.2%。
通讯员:李昊
编辑: 罗雯婕
校对:赵彩红
审核: 黄保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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