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所下发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在办法当中明确规定遗嘱的待遇为一次性领取的待遇,而且所需的资金,由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来进行支出,所以说作为退休人员离世以后,那么家属是能够领取到相应的丧葬费和抚恤金的待遇,当然这个丧葬费和抚恤金,本身它就是属于两项不同的待遇标准。
遗属待遇的发放基数,基本上是根据所在地区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来确定的,因为抚恤金的待遇它是根据你养老保险的参保年限来确定参保年限较长的人,他所领取到的抚恤金的时间也会更长,最终享受到待遇总额,相对来说也是会更高的。
根据《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当中明确规定,缴费年限不足5年的人,最终抚恤金的发放月数为三个月。缴费年限超过5年以上,但不满10年的人,发放月数为6个月。缴费年限在10年以上,不满15年的人发放月数为9个月。缴费年限在15年以上,每多缴纳一年的基本养老保险发放月数相应的增加一个月,如果。自己的累计年限达到30年以上,那么最终按照30年来计算,发放月数的最高标准就是24个月。
很显然,抚恤金待遇的水平将和自己养老保险的参保年限相挂钩,如果说养老保险的参保年限越长,将来能够享受到抚恤金的待遇发放也就会更多一些。同时也要考虑,自己所在地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因为每一个省份之间它的经济发展程度不同,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也是有一定的差异性,所以说每个地区之间也可能会出现相应的差距。
但基本上,作为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群体来讲,大多数在享受丧葬费和抚恤金的过程中。一般情况下这两者相加都能够达到将近于几万元,甚至接近于10万元的水平,实际上总体来看也不算很少了。而且作为参保人员,如果一旦离世以后除了能够享受到丧葬费和抚恤金以外,还能够正常的,去继承个人养老金账户当中的余额。
一般情况下个人养老保险账户的余额,领取期限大约是在13年左右。如果说最终领取了13年以上,个人账户的余额几乎是所剩无几或者说是没有的,那么这个个人账户余额就无法来继承,但是如果说还没有领取13年,仅仅可能只领取了几年的时间,甚至有些人,可能还没有领取养老金就已经去世了。这种情况下,就能够全额继承个人养老金账户当中的余额,我们需要注意的是个人养老金账户余额,仅仅只是缴费总额的一部分,大概是1/3左右,因为剩余的2/3是统筹账户,这个是无法有效继承的。
综上所述,作为遗属能够享受到的丧葬费和抚恤金,一方面取决于自己的退休所在地,因为每一个地区它对应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不同,最终会影响到抚恤金的待遇。另外一方面就是跟个人的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年限有关系,因为它直接会决定的抚恤金的领取月数也就是对应的金额,除此之外也跟自己的个人账户余额有关系,如果说个人账户余额比较高,那么能够继承的待遇水平相对也会更高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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