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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有儒生,以“虎毒不食子”自比于禽兽。不知实然与应然之辩,何异于禽兽?不知亲亲尊尊之原义。亲亲而敬祖,敬祖而尊宗,尊宗而尊尊。与道德高标之奉献牺牲岂能同日而语,并行而论?宗法等级教化,大宗为尊,大宗嫡长为主尊,此为基于亲亲之尊尊。

《中庸》:“非天子,不议礼,不制度,不考文。”一切权力归于天子,取决于天子,这是儒家集权思想的集中提现。

《大学》:“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何为至善?同上:“为人君止于仁;为人臣止于敬;为人子止于孝;为人父止于慈; 与国人交止于信。”至善不过是狭隘的角色伦理,缺乏普遍意义。儒家还要努力。

《中庸》:“仁者人也,亲亲为大;义者宜也,尊贤为大。亲亲之杀,尊贤之等,礼所生也。”(贤,财多。古代宗法等级社会,子女没有财产权。宗长掌握宗族全部财富,谓之贤。贤引申为才多则是以后的事了。)儒家所谓的仁和义不过是礼仪之别,礼制之差。这就是儒家礼义。

《礼记·大传》:“自仁率亲,等而上之至于祖;自义率祖,顺而下之至于祢。是故人道亲亲也。亲亲故尊祖,尊祖故敬宗,敬宗故收族,收族故宗庙严,宗庙严故重社稷,重社稷故爱百姓,爱百姓故刑罚中,刑罚中故庶民安,庶民安故财用足,财用足故百志成,百志成故礼俗刑,礼俗刑然后乐。”

这说明:(甲)家国同构同伦,治家与治国其实是两码事。治家是血亲熟人伦理;治国是陌生人伦理。治家的方式不可能无限制延伸到治国;治国方式也不可能无限制延伸到治家。以治家方式来治国必然受制于血缘限度诸如亲亲尊尊原则,导致普遍腐败。(乙)事先设定血缘限度,必然不能突破血缘限度而普遍地爱人。(丙)“爱百姓(百官)”不必然推出“刑罚中”。特别在亲亲尊尊的现实情况下,实然远远超出想当然。(丁)儒家这种想当然推理方式,结论不具有必然性。这正是儒家缺乏普遍定义法和逻辑的表现和证明:缺乏定义法界定概念,推理所依赖的集合论,即概念内涵外延大小没有类别大小从属关系或种属关系。《中庸》:“仁者人也,亲亲为大;义者宜也,尊贤为大。亲亲之杀,尊贤之等,礼所生也。”(贤,财多。古代宗法等级社会,子女没有财产权。宗长掌握宗族全部财富,谓之贤。贤引申为才多则是以后的事了。)儒家所谓的仁和义不过是礼仪之别,礼制之差。这就是儒家礼义。

《礼记·大传》:“自仁率亲,等而上之至于祖;自义率祖,顺而下之至于祢。是故人道亲亲也。亲亲故尊祖,尊祖故敬宗,敬宗故收族,收族故宗庙严,宗庙严故重社稷,重社稷故爱百姓,爱百姓故刑罚中,刑罚中故庶民安,庶民安故财用足,财用足故百志成,百志成故礼俗刑,礼俗刑然后乐。”

这说明:(甲)家国同构同伦,治家与治国其实是两码事。治家是血亲熟人伦理;治国是陌生人伦理。治家的方式不可能无限制延伸到治国;治国方式也不可能无限制延伸到治家。以治家方式来治国必然受制于血缘限度诸如亲亲尊尊原则,导致普遍腐败。(乙)事先设定血缘限度,必然不能突破血缘限度而普遍地爱人。(丙)“爱百姓(百官)”不必然推出“刑罚中”。特别在亲亲尊尊的现实情况下,实然远远超出想当然。(丁)儒家这种想当然推理方式,结论不具有必然性。这正是儒家缺乏普遍定义法和逻辑的表现和证明:缺乏定义法界定概念与推理所依赖的集合论。即,概念内涵外延大小没有类别大小从属关系或种属关系。

对一个自己天天挂在嘴上的概念例如良知,不能用简明扼要的语言清晰明白地说明其含义,这是儒生特色!思维混乱,诸如道德善与物理善混淆不分,闻见之知(德行属于此范畴)与德性之知混淆不分,经验概念与先验概念混淆不分,这也是儒生特色!他们不区别道德善只是理性存在者及其人类才有,人与物,人与兽不分别。

普遍的爱,父母和陌生人的权利是平等的,都不可侵犯,此爱谓之非攻。具体的爱,爱父母与爱陌生人之爱的样式不一样。同理,爱父母与爱妻子的样式也不一样,能用爱妻子的样式去爱母亲吗?儒家重异轻同,而又不知有别,疏于同异之辩和同异交得律。总体上,儒家先验认识论缺如——重在抽象与归同,经验认识论又不精——重在区别与联系。

儒家的爱,多民粹主义的想当然,以血缘为前提条件,不可能突破血缘限度推恩至陌生人。水波同心圆理论,恰恰说明儒家推恩至陌生人,爱消减而失于无。儒家伦理概念属于单中心思维模式,主体自我中心主义或权力中心主义,诸如推恩,推己及人,亲亲,尊尊,缺乏反思精神。墨家伦理概念含主体间性,系多中心思维模式,诸如兼爱、非攻、交利,富于反思精神是墨家的特点。

改朝换代频繁,每个朝代稳定期不过数十年,国祚不过数代人光阴,岂能曰超稳定?亲亲、尊尊(宗长)之家庭伦理,岂可用于治理国家的陌生人伦理?墨家不否定家庭伦理,墨家自有仁义礼智信孝等定义,墨家从上帝视角,将家庭伦理纳于社会伦理予以统一完成。

开国皇帝,以非儒思想打下江山,既知打天下不容易,又多出生于底层或接触底层,知民生艰难,故能体恤民情,休生养息,励精图治。为了永葆子孙,永久统治,历代统治者以为儒家思想能长治久安,持续稳定社会,再加上儒家学说的奴隶道德(顺而不违)与道德利己主义和道德利权主义(以道德名义达到利己利权目的,利隐幽而长,神不知鬼不觉)之本性,符合帝王需要,故而尊孔尊儒,以之教化民众。其实,儒家学说的这些道德本性注定要导致普遍腐败,整个社会,因没有真正的道德力量持久注入而形成一个熵增封闭系统,经历几代人时间,社会秩序必然越来越混乱,最终导致王朝覆灭,新旧换代。其实这些皇帝只看到儒家学说的表面现象,没有看到儒家学说的内在本质,不但老百姓受害于儒家学说,帝王将相本身也受害于它。那些原本希望业万世子孙的皇家贵族,最终都断子绝孙,宗庙绝祀。他们的后代在改朝换代的战争中,被苦儒已久的暴民,以暴制暴,屠杀殆尽。

兼爱是上帝命令,没有神教(儒家称宗教)意识和精神难以理解;没有超验思维难以认知。非儒家由前人类之动物伦理继承而来的趴在地上的心力眼光所能窥探其一斑。孟子所谓的“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不过是抄袭墨子兼爱的余论——只要认真读一读《墨子》和《孟子》,谁都不能否认孟子稍有一些有价值的东西都是抄袭墨子。而且,没有上帝兼爱之道德律令及其权利平等意识(非攻),仅凭儒家血亲伦理之推恩,想当然的幻想抵不过现实的残酷无情。

墨子服役者百八十人,皆可使赴火蹈刃,死不旋踵。——这就是墨家的敢死精神,是“言必信,行必果”的道德信念。《墨经》19条:“任,士损己而益所为也。为身之所恶,以成人之所急。”一个国家和民族总有一批敢死的人在国家民族危难之际挺身而出,才是伟大而有希望的国家和民族。大家对比一下那些伟大的国家和民族,看看是不是这样。难道世修降表,作为具有文化象征意义的第一文化家族,带领民众下跪,认贼为父才是民族大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