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姜慧梓)12月3日,北京市丰台区正式聘任56名“法治副村长”,一村一人,覆盖全区56个行政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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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日,丰台区聘任56名“法治副村长”。丰台区供图

56名“法治副村长”由政法单位、大学院校、优质律所的法律人才担任,包括2名国家法官学院教师、6名市政法单位政法干警、20名区政法干警、6名区委办局中层以上领导干部,3所高校7名教授教师,7家律所15名律师。

根据工作规则,“法治副村长”将负责宣传与农村地区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引领乡村治理,参与乡村法治文化建设,为改善村域社会治理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建议。首批“法治副村长”任期一年,一年后根据履职情况,重新聘任人员。

“法治副村长”视情况随时下沉入村,每月履行职责不少于1次。同时,加强“法治副村长”与派出所、司法所、法律明白人、村居法律顾问等基层法治资源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法治乡村建设。

在当天举行的“法治副村长”启动仪式上,丰台区委书记王少峰表示,“法治副村长”要把服务群众作为出发点,把提升法治意识作为着力点,培育农村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意识,有效发挥法治对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对农村改革的引领作用、对乡村治理的保障作用、对政府职能转变的促进作用,努力开创法治助力乡村振兴的新局面。

编辑 樊一婧

校对 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