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宣城市宣州区澄江街道花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集体补助资金22480元成功缴入城乡居保财政专户,让首批符合条件的135名村民享受到了实实在在的改革红利。
2024年,宣城市人社局先行先试,按照“村级自愿、试点先行、逐步推广”的原则,在全省率先探索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集体补助试点工作,推动有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的方式,回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通过深入调研和征求意见,确定花园村为首批集体补助试点村,按照“四议两公开”等民主议事程序,指导制定试点方案,规范补助对象、补助标准、补助流程和资金来源等,确保改革试点有序推进。
“我们按照‘兜底帮扶+激励缴费’的原则,对低保户、脱贫户等群体开展托底补助,每人补助200元。同时设定6个梯度补助标准,个人缴费1000元以下的,补助100元;个人缴费最高档次6000元的,补助300元……首批补助资金已入账,补助人数还在持续增加。”花园村村委会负责人介绍。
“试点工作根据先参后补、先缴后补、缴补叠加、不缴不补的原则,进一步健全了以‘个人缴费、集体资助、财政补贴’为筹资渠道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有效提升了居民参保缴费的积极性。”宣城市人社局局长吴明表示,下一步,将引导更多有条件的集体经济组织将一定比例的收益优先用于资助村民参保缴费。(记者 张敬波 通讯员 胡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