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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烟雨路与龙泉路交叉路口

等9处电子警察设备的公告

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自2024年12月12日起,宣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启用9处路口电子警察,对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拍摄并依法予以采集。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设置地点:

1、烟雨路与龙泉路交叉路口;

2、柏枧山路与桂花园路交叉路口;

3、叠翠西路与新晴路交叉路口;

4、松泉西路与新晴路交叉路口;

5、青弋江大道与马山路交叉路口;

6、百寿路与崇德路交叉路口;

7、澄江北路与宛陵路辅道交叉路口;

8、水阳江南大道二中南大门路口;

9、水阳江南大道老年大学路口。

抓拍违法行为:

1、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代码1120(记1分,罚款100元);

2、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代码1362(记3分,罚款50元);

3、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代码1373(记3分,罚款200元);

4、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代码1117(记1分,罚款200元);

5、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代码1625(记6分,罚款200元);

6、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代码6095(记0分,罚款200元);

7、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代码1371(记3分,罚款200元)。

启用时间:

2024年12月12日0时起。

敬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宣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