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是“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人的共同责任。
近日,中心受理的一起家暴案件终于有了结果,当事人王女士收到虹口法院《民事调解书》后,第一时间送来锦旗,“敬业正直正义化身 金牌律师为民解忧”,承载着无助妇女对中心和援助律师深深的谢意。
案情简介
王女士在婚姻期间遭受家庭暴力,2022年与前夫李某协议离婚,双方约定,二人婚后购买的房屋归王女士及孩子按份共有,各占50%。同时,王女士同意前夫离婚后继续居住在该房中,但李某每月要支付2600元房租及物业费用等。没想到,离婚未到一年,李某就霸占房屋不再支付任何费用,甚至在双方离婚不离家期间,再次对王女士和孩子实施家暴,之后,还擅自带女朋友入住该房,将王女士和孩子赶出家门,王女士只得带孩子临时借住在单位办公室,2024年6月14日,王女士鼓起勇气,来到虹口区法律援助中心求助,此时她和孩子已在外漂泊了一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遭受虐待、遗弃或者家庭暴力的受害人主张相关权益,申请法律援助的,不受经济困难条件的限制。中心决定给予王女士法律援助后,立即指派了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贾欣彦律师承办该案。
援助律师接受指派后,详细听取了当事人王女士的陈述,并及时对当事人遭受家暴以及权益受损等事实做了调查和证据比对,协助当事人进行证据收集及诉前准备工作。贾律师认为该案中王女士对房屋的物权权利受到了李某的现实妨害,若仅以李某实施家暴行为造成伤害作为诉请,并不能完全实现王女士的诉讼目的。鉴于此,援助律师代为提起了排除妨害纠纷诉讼,请求虹口法院判令李某搬离涉案房屋,并按离婚协议的约定向王女士支付自2022年10月起至搬离涉案房屋日期间的房屋使用费。同时,鉴于本案的特殊性,国家对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重视,根据最高检、全国妇联联合发布《关于建立共同推动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合作机制的通知》,援助律师于7月12日向虹口区检察院提交书面申请,请求检察院对本案民事支持起诉。虹口区检察院受理后,认为该案符合法定条件,遂向虹口区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
本案经虹口区法院受理后,法院诉调通知送达李某处后,引发了李某强烈的反应,纠缠并威胁受援人王女士。王女士立刻联系了援助律师,请求帮助。紧急情况下,援助律师一边极力安抚王女士,一边向李某解释了相关法律规定以及法院审理程序,力求帮助双方达成调解意向,最终在援助律师的努力下,双方达成调解,李某终于从涉案房屋中搬出。
本案于2024年10月16日开庭。法院采纳了援助律师的全部代理意见,最终在法院主持下,双方在调解笔录中签字确认,李某搬离涉案房屋并自行解决居住问题,双方就本案无其他争议。
法律援助提醒
本案系一起因夫妻双方在结束婚姻时,没有妥善签订《离婚协议书》导致的纠纷。离婚本身就是一个情感上的挑战,如果协议处理不当,可能会加剧双方的敌意和不信任,影响双方及家庭成员的情感健康。受援人王女士在婚姻期间曾经遭受家暴,在处理离婚协议时,应当更加审慎注意保护自己的人身及财产安全,避免设置可能将自己和家人置于危险境地的条款。
为了尽快帮助受援人获得权益救济,摆脱无家可归的困境,援助律师在认真分析案情后,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迅速抓取本案关键,精准锁定案由突破口。援助律师向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也是本案一大亮点,有效保障了当事人诉讼权利,为保护受援人权益设立多重救济途径,有利于促进实质性正义实现。
在此,法律援助呼吁社会各界给予陷入家庭暴力困境的受害者们更多勇气,积极行动起来,守护家庭和谐,共筑反家暴防线!
虹口区司法局
三所联动 法润虹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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