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信网 责编:王熠冉 2024-12-02 15:38:48
新修订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已施行半年有余。近日,山东省各级邮政管理局已向快递公司开具“不告而投”罚单118 张,这一消息引发热议。刚刚过去的“双11”,青岛快递的收发量屡创新高,其中10月24日,单日收派快递包裹就高达1092万件,刷新历史纪录。与此同时,青岛市邮政管理局也针对韵达、中通等快递公司“不告而投”的行为开出多张罚单,最高处罚金额为2000元。
新规之下,快递员仍选择“不告而投”,究其原因是沉重的沟通成本。每个件都和顾客沟通收货方式会影响派件效率,最终体现在收入降低上。
中国快递协会曾就“不告而投”行为发文称,《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并非要求必须上门投递,而是针对经常出现的未经用户同意擅自将快件投递到快递驿站、智能快件箱的情况。不管是上门投递还是投递到快递驿站、智能快件箱,只要快递企业与用户协商一致,都是可以的。由此可见,“不告而投”罚的是“是否与用户协商一致”,如何解决沟通成本是破题关键。
事实上,快递新规并非首个规定快递应该按照消费者要求送货上门的法规,早在2018年实施的《快递暂行条例》就已有相关规定,但鲜少有快递公司因不上门送货被处罚。
如今,面对118 张“不告而投”罚单,快递公司不能再高高挂起,把矛盾留给快递员和用户,而需要与快递员一起积极承担“与用户协商一致”的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在快递新规实施之前,已有部分快递企业将“提前沟通”作为解决是否送货上门的有效方式,通过派件前推送消息、使用AI电话等方式联系用户,减轻一线快递员的工作量。
现实中,大部分消费者可以接受在家里没人的情况下把快递暂放快递柜或者驿站,但是必须要经过本人同意。这种情况下,快递公司需要为用户自由选择收件方式提供方便。
多样化的收件需求考验快递企业的运营智慧。当下,快递公司通过技术手段来实现用户收货意愿前置并不是难题。比如派送之前,向消费者推送包含派送时间设置、派送方式设置等,供消费者提前选择,如此能节省快递员与用户的沟通时间,降低快递员的工作强度。除此之外,快递公司还可以通过差异化收费的方式,在寄件环节确认收货方式,以此降低派件环节的沟通成本。
这118 张“不告而投”罚单倒逼快递企业做出改变。面对快件激增的现实,将送货上门的所有责任都压在快递员身上,既不现实更不合理。快递公司应从长远考虑,做出系统性改革,通过合理提升派件费、科学调配任务量、扩充快递员队伍等手段,从根源上解决“不告而投”的问题,才能行业竞争中实现良性发展。
信网评论员 赵晓珊
[来源:信网 编辑:王熠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