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有网友在社交媒体上爆料,一小男孩带着弟弟在麦当劳公共游乐场玩耍,女子带着孩子来到游乐区,因该男孩坐在滑梯处玩手机,对男孩进行咆哮式辱骂,员工全程护着男孩,周围顾客看不下去录视频并选择报警。
在这条网传视频中,女子带着孩子来了游乐园,新一小男孩坐在滑梯处玩手机!女子突然咆哮是对对方辱骂!
原来,知情人士透露:女子根本不认识她吼叫的男孩,小男孩当时只是带着自己的弟弟在麦当劳的公共区域玩耍,而这名女子也带着自己的孩子来游乐场玩,
这时小男孩就坐在了滑梯的位置看手机没动,女子就开始她的狮吼功。女子认为男孩影响到了自家孩子,便对男孩进行教育,后情绪失控开始对男孩进行咆哮式辱骂。
据介绍,后续警察赶到,要求该女子道歉,但男孩家长并未就此妥协。麦当劳门店工作人员表示,现场工作人员有进行劝阻,后续警察赶到进行了处理,具体情况并不了解。
评论区中,不少网友纷纷留言:男孩坐在滑梯处,挡着别人,为什么没人管?工作人员干啥去了?
这种奇葩还是少数,有个小孩把我手机撞掉了,我都没怪他,我还看一个刚学自行车的小孩撞了个成年男人,人家也没跟孩子较真!
也有不少网友强调:视频要完整,小男孩怎么影响女子孩子了放出来让大家看看!
那么,到底该怎么看呢?
1、不管是什么样的理由,涉事女子不应该在大庭广众之下辱骂小孩,肯定是不对的!
首先,根据我国《未成年保护法》第5条规定: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二)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三)教育与保护相结合。
同时,《民法典》第109条明确,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第991条也指出,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
所以说,未成年人也是独立的个体,人格尊严也受到法律的保护!因此,就让很多网友强调的,有时候失控的成年人可比熊孩子吓人多了,无论出于何种缘由,在公共场合都不该对着孩子歇斯底里地吼叫!
2、涉事女子公然辱骂小孩,应该赔礼道歉,甚至有可能被处罚!
首先,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00条规定,行为人因侵害人格权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的,应当与行为的具体方式和造成的影响范围相当。
行为人拒不承担前款规定的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在报刊、网络等媒体上发布公告或者公布生效裁判文书等方式执行,产生的费用由行为人负担。
也就是说,本来这起事件,涉事女子公然辱骂行为,从法律性质来讲,对他人的辱骂行为侵犯了人格权,属于民事侵权行为,应当承担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责任!
同时,如果情节严重的,甚至有可能涉嫌治安违法!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公然侮辱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因此,就像很多网友强调的,咆哮式教育法不可取,起不到教育影响孩子的作用,反而会给孩子在今后的成长中留下恶劣的影响,有理不在声高!
本事件中,目前事情闹大了,警方也介入了,男孩家长也强调不会轻易的妥协,所以接下来涉事女子很有可能为她的冲动行为买单!
3、麦当劳工作人员及时挺身而出,应该为他们正义行为点赞!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发现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或者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情形,都有权劝阻、制止或者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控告。
国家机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疑似受到侵害或者面临其他危险情形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报告。
所以说,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需要社会各界家庭学校各方面共同努力!因此在这起事件中,女子在大庭广众之下工人辱骂男孩,工作人员保持中立,确实在护着男孩,也即是选择了报警!
最后,情绪稳定很重要!教育孩子父母言传身教作垂范,怒吼斥责永远是孩子成长道路上的绊脚石,是毁掉孩子的拦路虎!
对此,您怎么看?下方评论区等候您的高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