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院的好政策,让我们缓交了4万元诉讼费,减轻了破产企业压力。”近日,蚌埠市淮上区法院根据该院新出台的《破产衍生诉讼案件诉讼费用缓交办法》,对某破产企业诉讼费用实行缓交,受到了企业管理人的称赞。

为降低破产企业破产衍生诉讼案件诉讼成本,提升债务清偿比例及破产案件“回收率”,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淮上区法院出台了《淮上区人民法院关于破产衍生诉讼案件诉讼费用缓交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以解决管理人普遍反映的破产衍生案件诉讼费交纳困难这一难题。《办法》对破产企业、管理人作为原告的破产衍生案件缓交诉讼费的范围进行了规定,破产企业无财产、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或者虽有财产但尚未变现暂无资金支付诉讼费用的破产衍生诉讼案件,均可以申请缓交诉讼费,解决了破产企业、管理人在追缴股东出资等案件中因困难无法按时交纳诉讼费的难题,避免了因未及时交纳而被视为撤回起诉。

《办法》试行以来,淮上区法院共审理破产债权争议纠纷及破产衍生诉讼案件6件,缓交诉讼费12万余元,减轻了债权人、破产企业、管理人的经济负担和维权成本,构建了宽松、温和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同时,提高了破产管理人参与破产案件办理的积极性,有效提升了破产案件的审判质效,保障债权人权益实现。(淮上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