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记者 张松涛

专偷牌友的金首饰,近日,经南乐县检察院提起公诉,一女子焦某被法院以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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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9日20时许,在南乐县城关镇某棋牌室,焦某趁牌友运某吃饭之时,进入棋牌室二楼小屋内,将运某放在包内的一个黄金手镯、一条黄金项链盗窃,装入自己衣服兜内。然后驾驶电动自行车来到县城某黄金回收店,焦某将盗窃的黄金首饰共67.65克,按照当日黄金回收价格每克540元的单价卖掉,获赃款36530元。案发后经价格认定中心认定,被盗黄金首饰价值38738元。

2024年7月30日凌晨,焦某在同一棋牌室打麻将准备离开时,独自到二楼喊人锁门,发现王某醉酒后在床上睡觉,叫了几声不醒,焦某遂将王某的一条黄金项链盗走。当晚焦某把该条金项链卖给了黄金回收店,得款8777元。案发后经价格认证中心认证,该条项链价值8776元。

2024年8月5日晚至6日凌晨,焦某在同一棋牌室打麻将,6日0时20分许,焦某借口身体不适去看病,离开时趁人不备将挂在麻将馆墙上刘某租住房屋的钥匙拿走。出来后焦某骑电动车到刘某租住的房屋处,使用钥匙开门进入室内,将刘某放在床头柜内的一条黄金手链和一条黄金项链盗走。然后焦某返回棋牌室把钥匙放回原处并继续打麻将。6日下午,焦某把盗取的黄金首饰卖给了黄金回收店,得款9180元。案发后经价格认证,被盗黄金首饰价值9360元。

审核:张松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