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指出,健全预算制度,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公办高校预算治理是国家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其法治化是提升高校治理水平的必然要求、基本方式和题中之义。新时代高校预算治理法治化,必须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速构建高校预算治理的法治体系,开创高校预算治理法治化的新局面。
确保正确方向
把好方向。一方面,年度预算编制程序启动前,高校党委应审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确保预算资金用于党和国家的战略安排,保障高校办学方向不偏航。另一方面,党委对预算治理法治化的领导应贯穿预算治理的编制、审核、执行、监督全过程,确保资金预算、执行锚定国家战略急需,让高校党委在法治的轨道上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带好队伍。高校党委应注重培养和选拔政治立场坚定、职业操守清廉、具有财经和法学复合背景的人才进入预算管理队伍,从而提高高校预算的科学性、准确性。同时,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发挥他们在预算治理法治化进程中的示范引领作用,严格执行预算方案,形成党员干部以身作则、以上率下的良好氛围。
抓好落实。要严格落实好《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关于高等学校应当在校级行政领导班子设置总会计师岗位或配备具有财务管理背景的副校级行政领导成员的规定,避免财务部门发现或遇到有违预算法治的行为时难以及时制止或纠正的情形。
坚守人民立场
坚持问需于民。高校预算治理法治化应紧密围绕人民对高质量教育的期盼,做到领域内的民有所想、我有所谋,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求、我有所为,保障高校预算资金用于支持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
坚持问计于民。一方面要建立起多元主体参与高校预算治理法治化的机制,另一方面还要畅通激励多元主体参与预算治理法治化的渠道,做到领域内广听民意,广集民智。
坚持问效于民。近年来,公办高校预算信息公开一直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因此,高校应建立起更加透明的预算公开制度,让高校预算治理置于人民的监督之下,让人民看到高等教育发展的最新成果,看到立德树人的最新成效。
融入法治体系
健全体系。高校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为“总指挥棒”,全面梳理《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等法律制度、规章中关于高校预算治理的相关规定,完善高校预算法律制度规范体系,明确高校内部机构的预算权限范围、主管部门对高校预算的审核权范围、违反预算管理规定应承担的具体法律责任等。
高效实施。高效的高校预算治理法治实施体系,主体是高效的高校预算程序。高校预算治理的程序是时间和空间的统一。同时,预算管理一体化对预算治理、高校政府采购与资产的协同管理也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等与预算执行密切相关的法律制度,也成为提高高校预算执行的效率及预算执行的违法成本的重要内容。
严密监督。高校预算治理的法治监督体系以规范和约束高校预算权力的运行为重点,可以有效预防违反预算法律制度的行为发生。因此,高校的预算权力必须受到严密监督,加快形成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法治监督体系,建立起高校预算治理的党内监督、纪检监察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等多种监督机制全面高效的协同监督体系。
切实保障。政府应积极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的升级,为高校预算治理法治建设提供指导和技术支撑。高校主管部门要建立起对高校预算管理人员培训机制,将涉及预算的政策、技术等及时传递给高校并指导高校准确使用。高校应建立校领导、预算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内审内控机构相关人员等主要预算治理主体定期学习和联席磋商机制,不断提升高校内部预算治理主体执行预算法律制度的能力和自觉性。
全面协同。在完善预算法律法规的同时,还要完善相应的党内法规体系,全面梳理涉及预算治理的党内法规,加快形成完善的高校预算治理党内法规体系,使高校预算治理中的党内法规体系与高校预算治理的法律制度体系相融相促,为高校预算治理法治化提供坚强的政治引领和保障。
(作者单位系西南政法大学,本文系2021年度重庆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推进地方政府预算治理能力提升的法治理路研究”[编号:2021NDWT03]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中国教育报》2024年12月02日 第06版
作者:邹玉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