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沙历史上的今天。
作者:萨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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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五大快餐霸主都是哪些品牌?1954年12月4日:首家汉堡王于佛罗里达州迈阿密开张。
我们今天看看美国流行的5大快餐店的历史。
很多朋友认为汉堡王是欧洲的快餐连锁店,其实并非如此。
今天,我们简单说一说全球五大连锁店的历史。
麦当劳
萨沙之前写过麦当劳的文章。
麦当劳的创始人是理查德和莫里斯·麦当劳兄弟。这对兄弟是犹太人,他们本来在好莱坞开了一个电影院。为了招揽生意,他们向观众提供啤酒和热狗快餐。
没想到,电影院很快就倒闭了,反而快餐的生意比较火红。
在1940年,麦当劳兄弟决定转行搞快餐,将热狗升级为汉堡。
当时美国遍地都是汉堡店,麦当劳兄弟为什么能够成功?
在于他们对于汉堡的质量有着病态的要求,对于原材料的质量以及汉堡的口味要求极高。
这虽然让麦当劳汉堡独树一帜,却也导致经营方面非常平庸。
麦当劳快餐店经营了15年,表面上生意非常好,规模却始终无法扩大,规模不大。
为啥?麦当劳兄弟需要严格控制食品的质量,根本不放心将大量分店交给别人管理。
此时,他们遇到了一个叫作雷·克洛克的捷克裔移民。
克洛克是个非常出色的推销员,一生中推销过无数商品却都不太成功。这三人非常投缘,很快成为好朋友,又成为商业伙伴。
在克洛克的推销和新式经营模式下,麦当劳公司得以像吹气球一样飞速壮大,到今天已经有了4万家分店。
代价是,麦当劳兄弟同克洛克的理念不合,被迫在1961年将所有股份卖给他,放弃了自己亲手创造的麦当劳。本来麦当劳兄弟还保留第一家麦当劳快餐店,还改了名字,试图继续按照自己的理念经营。然而,克洛克从商业角度考量,不允许出现这么危险的竞争者,不惜代价的对这家店进行围攻。
结果是,麦当劳兄弟手中唯一的店面破产倒闭,三人也从非常好的朋友变为仇敌。直到今天,麦当劳兄弟的后代仍然认为克洛克是个小人,利用祖辈的信任用卑劣手段夺取了麦当劳。
话虽如此,克洛克和麦当劳兄弟都是创造性的人才。除了对于汉堡做到精益求精以外,麦当劳兄弟更是创造了柜台式快速点餐、取餐服务,以及流水线组装汉堡概念。
在麦当劳快餐店普及之前,美国仍然是那种点餐型汽车餐厅。
简而言之,这种汽车餐厅有一个非常大的停车场,由服务员跑到每辆车那里点餐和送餐,导致效率很低,而且需要雇佣大量员工。麦当劳兄弟推广了司机自己到柜台点餐和取餐的模式,最终皆大欢喜。
至于流水线组装汉堡的理念,就是麦当劳兄弟强调食品原材料的基础上,采用流水线制造汉堡的方法,借此大大提高效率。本来一个汉堡需要15分钟才能制成,采用这种模式只要不到一半的时间,也就提高了赚钱的效率。
而克洛克则推出了新式的加盟连锁商模式,由麦当劳购买店铺,再出租给连锁商借此收取租金和进行房地产投资。这使得麦当劳公司通过炒房产而实力强大,远非其他快餐公司可以相比。
麦当劳最出名的就是汉堡和炸薯条,另外就是同可口可乐公司进行几十年的战略合作。
肯德基
肯德基的历史比麦当劳要早,最初是著名的肯德基爷爷哈兰德·桑德斯创造的炸鸡店。
桑德斯的经历也很复杂,幼年丧父(一说父亲是抛弃家庭离家出走),母亲为了养活三个孩子被迫去罐头工厂打工。
桑德斯为了减轻家里负担,在8岁就被迫学会了烹饪,尤其是炸鸡,目的是给妹妹们做饭,因为母亲平时不在家。
在12岁时,桑德斯为了养活幼小的弟妹(一说是被继父虐待),12岁就离开家工作,从事了很多职业。
桑德斯的大半生非常不顺利,吃了很多的苦头。
只有小学文化的桑德斯找工作非常困难,曾经在农场种田、在城镇做油漆工、四处推销保险还当过兵。
在艰难的讨生活中,桑德斯意识到文化的重要性,通过强大的毅力自学完成了中学课程,以及获得了法学学士学位,获得了律师资格。
小学生自学成为律师,在当时的美国基本就是天方夜谭,无数正儿八经的大学生花费多年,也无法拿到律师执照。
律师是美国高收入阶层,桑德斯很快成为一个有名的年轻律师,借此赚了不少钱。
本来桑德斯从事律师后生活应该会好转,然而一次庭审期间他发现自己的委托人隐瞒了重大事实,欺骗了他。
桑德斯立即知道,这个家伙就是这起案子的真凶。他不愿意为这种坏蛋辩护,两人就在法庭上大吵起来,甚至动手撕打。
这种藐视法庭的行为,让20多岁的桑德斯被永久吊销了律师执照,还声名狼藉。
好在做律师有些积蓄,桑德斯选择开办了一家航运公司,倾家荡产买了几艘船送旅客过河。
没想到几年后,政府就在这条河上建桥,桑德斯只能贱卖了船只,财产所剩无几。
随后他又开办了煤油公司,结果电灯很快普及,公司再次关门。
40岁的桑德斯被迫开了个小小的米其林轮胎店,亲自开车运输轮胎。他的运气极差,一次开车时出了严重的车祸,不但人受了伤,车辆和轮胎又全毁,公司再次破产清零。
走投无路的桑德斯只能恢复到年轻时候打零工的生涯,只是此时年龄大了更不好找工作。
他甚至担任过乡下助产士。
对于助产士的生涯,桑德斯尴尬的回忆“在那里,没有其他人做这个。女人没有这种胆量,男人认为这是污秽和违背教义的(助产期间会看到陌生产妇隐私部位)。我之所以帮助乡下妇女生育,就是为了钱。当然,那些妇女愿意让一个男人来接生,同样是因为贫困。”
全家过得非常凄凉,他的第一任妻子选择离婚,他们的三个孩子有一个因无力承担巨额医疗费而病死。
桑德斯回忆,那段时间他承受了巨大的压力和悲伤,患上了抑郁症。如果他不是一个虔诚的基督徒,早就选择自杀而死(基督徒认为自杀会下地狱)。
而桑德斯所有的朋友和亲戚也认为,他是个天生的失败者,永远不会成功:“他屡屡失败不是因为元气不好,而是因为鲁莽、缺乏自制力、急躁和自以为是。”
桑德斯觉得这样下去不是办法,只能用最后一点钱,在小镇边公路上开了个小型加油站。
给车辆加油赚不到几个钱,桑德斯又在加油站经营快餐试图多赚一些,主要经营炸鸡、牛排、火腿等。
8岁就会烹饪的桑德斯将快餐做的相当牛逼,尤其是他有炸鸡的独家配方,其他同行都无法仿制。
同麦当劳兄弟一样,加油站的生意不怎么样,经营快餐尤其是炸鸡赚了不少。
于是,桑德斯从30年代开始专门经营以炸鸡为主的快餐生意,还贷款开了一家有140个座位的快餐店。
桑德斯掌握独家的炸鸡配料,他的炸鸡成为肯塔基州有名的土产。
这个独家炸鸡配方,绝对不是桑德斯一时心血来潮或者碰巧发明的,而是多年刻苦磨炼的结果。
桑德斯是麦当劳兄弟那种追求完美的人,他的炸鸡配方先后改进了长达9年之久。甚至配方出名以后,桑德斯还在不断地改良,又花费数年时间。
桑德斯在炸鸡中加入了高达11种香草和香料,还利用高压锅取代平底锅来增强鸡肉的风味和缩短烹调时间。
在当时,这也是很牛逼的技术改进。传统炸鸡需要二三十分钟时间,而桑德斯的炸鸡只需要不到10分钟。
直到1936年,因为桑德斯的功绩,肯塔基州州长授予他一个肯塔基州上校这个荣誉称号。
肯塔基州上校不是真正的上校,而是肯塔基州授予本州有突出贡献公民的荣誉头衔,类似于大学荣誉博士、球队的荣誉队员。这就是肯德基上校的由来。
不过,炸鸡和上校头衔没有让桑德斯富裕起来,他10多年只经营一家餐厅,还背负着沉重的银行贷款,根本无力扩张。
小富即安的生活,也是桑德斯人生难得的平静时期。
然而,在他66岁也就是1956年,桑德斯的餐厅因为公路扩建被拆除了。
此时的桑德斯已经是个老人了,须发都已经花白,本来想就此退休。然而家里的负担很重,依靠桑德斯每月105美元的退休金根本不够用。
万般无奈下,年迈的桑德斯成为一个掮客,在全国游走推销他的炸鸡特许经营权。
桑德斯是非常有商业头脑的,绝不是廉价卖掉自己的炸鸡配方。他每到一家饭店,就让老板试吃他的炸鸡:如果饭店喜欢炸鸡味道,签约卖的每一块鸡,缴5分钱给上校。
桑德斯的炸鸡很好吃,但特许经营模式不被当时绝大部分商人接受。
很多饭店老板认为,桑这个老头子或许有什么精神疾病,或者是穷疯了。
好在他的第二任妻子,始终陪在身边支持他。桑德斯回忆:“我和妻子在车里睡了很多个晚上,等待餐厅开门,这样我们就可以第一个进去做我的推销活动"。
据说桑德斯在尝试推广自己的炸鸡时,被拒绝了1009次,直到第1010次才成功。
而成功的那次,还是因为老板看他可怜,又唯恐此人是精神病人会闹事,才硬着头皮答应的。
万事开头难,有了第一家就会有第二家,仅仅1964年就有400家获得特许经营权的肯德基餐厅开门。
全国的推销大大提高了桑德斯炸鸡的名气,由此肯德基的逐步变为全国皆知的名牌,在1964年在美国和加拿大开了600家肯德基直营店。
由此,肯德基异军突起,成为仅次于麦当劳的美国快餐巨头。
桑德斯因身体原因,在74岁退出了肯德基的经营,将股份以200万美元价格卖给了律师约翰·布朗和资本家杰克·麦塞等人组成的投资集团。
根据合同,桑德斯一直担任肯德基的广告推广工作,直到1980年以90岁高龄去世。
所以,我们看到了很多桑德斯亲自出演的肯德基爷爷广告。
在美国乃至全世界,肯德基的影响力不如麦当劳。这主要是,肯德基的食品以炸鸡为主,菜单很多年没有大的更新。而全世界很多国家认为炸鸡是一种不健康食品,只能偶尔吃一吃。
肯德基在全世界有1万多家店,比麦当劳差了一大截。
有趣的是,中国人很喜欢肯德基炸鸡的口味,肯德基在中国就有4500多家分店。
那么,美国乃至欧洲的炸鸡店众多,华人开设的炸鸡店就不少,为什么肯德基能够做到这么大?
除了桑德斯的独家配方以外,还有对于食品的严格态度:产品是在各个肯德基分店手工裹上麦粉,并与调味料混合,全程为2到4分钟。接着,不超过7分钟以180摄氏度加压炸鸡块。然后,鸡肉放置5分钟,等鸡肉充分冷却,再放进保温烤箱。为确保鸡肉新鲜度,肯德基政策规定如果鸡肉没有在90分钟内售出,必须将弃置。
有趣的是,我们中国人认为肯德基爷爷应该是个和蔼可亲、温和有礼貌的老人。
实际上,桑德斯性格粗暴,举止野蛮。他的员工认为,老板桑德斯心肠不坏,但言谈举止非常粗俗,同生殖器相关的咒骂不离口,甚至当着女员工的面,大说涉及性的下流骂人话。
桑德斯举止很野蛮,从不主动让步,必要时候甚至敢于拼命。除了在法庭上殴打自己的当事人以外,桑德斯还曾涉及了一场杀人案。
当时桑德斯和另一家快餐店老板斯图尔特恶意竞争,互相涂抹对方的广告牌。
一次桑德斯同他的两个餐厅经理闲逛的时候,发现斯图尔特又在涂抹他们的广告牌,就冲下去激烈争吵。争吵很快转为扭打,斯图尔特吃亏后开枪射击,将那个叫做罗伯特·吉布森的经理当场打死。面对朋友被击毙,桑德斯没有逃走,反而继续追打斯图尔特。倒是杀了人的斯图尔特心慌逃走,后来被捉住判了18年徒刑。
必胜客
很多中国人视为正式西餐的必胜客,其实它在美国是一家普通披萨快餐连锁店。
必胜客的创始人,是丹·卡尼和法兰克·卡尼兄弟。
卡尼兄弟比麦当劳兄弟、桑德斯上校要年轻的多,他们在上世纪30年代出生在堪萨斯州。
兄弟两人都很聪明,顺利考入大学。
父母是二婚,家里又有12个孩子,兄弟两人不愿意吃闲饭,希望在学习期间打工赚学费。
1958年,20岁左右的兄弟两人在一家小酒馆喝酒。
酒馆的老板娘是看着兄弟两人长大的,还是一个房地产经纪人。
一次闲谈期间,老板娘认为打工不如创业。以兄弟两人的聪明才智,家里又有些资本,可以选择一个投资最小的行业,万一失败没什么大的损失,就当积累社会经验。
卡尼兄弟犹豫再三,认为餐饮业的投资小、技术含量低。
当地的人很喜欢吃披萨,卡尼兄弟向父母借了600美元,买了一些二手设备,又租了一间只有25个座位的店面,唯一的亮点就是屋顶是红色。
他们没有给披萨店取像样的名字,一个亲戚随口说:你们的餐厅外观像一个小屋。
于是,卡尼兄弟将快餐厅叫做“Pizza Hut”,将红屋顶设为品牌标识。
必胜客专营披萨和牛排快餐,对于食物的要求很高。
最初的卡尼兄弟压根不懂快餐行业,也不懂烹饪。但他们非常擅长学习,还是可怕的工作狂。
他们的老朋友这么说:“他从早上醒来到晚上睡觉,想的都是做生意。卡尼兄弟没有什么幽默感,只在不停地学习,管理上也很直接,从不饶舌和废话,只要完美的完成一个个任务。”
卡尼兄弟花费了10年时间,将必胜客做强做大,慢慢走上了连锁经营的模式。
说起来,卡尼兄弟比麦当劳兄弟和桑德斯聪明得多,他们很懂广告宣传和拉投资。
早在必胜客诞生7年后,规模还很有限,卡尼兄弟就投放了第一支电视广告片“Putt-Putt toPizza Hut”。
1967年世界最大的比萨(直径1.8米)在德克萨斯州的必胜客餐厅隆重开业的时候,被烘烤出来。
1968年必胜客在加拿大开设第一家国外分店,从此开始走向国际市场。
从1972年到1974年,必胜客仅在美国当地的营销投入就从94万美元增长至317万美元,并且开始在全球范围内宣传必胜客这个品牌。
到了1977年,必胜客就发展到4000多家分店,成为美国排行第一的披萨连锁快餐店。
有趣的是,卡尼兄弟很有自知之明。他们认为,壮大的必胜客集团不是自己可以经营的,最终以3亿美元卖给了百事可乐公司。
随后,卡尼兄弟投资了20多家企业,涉及房地产、石油、天然气、汽车等等,结果只有5家企业赚钱,其他都是大亏特亏。
无奈之下,卡尼兄弟又在90年代重新搞披萨连锁,接手了棒约翰,直到10年后重病缠身才被迫退休。
就像上面说的,中国人很长一段时间将必胜客当作高档西餐,是需要“下一点决心才能去消费”的地方,它代表着时尚,代表着购买力,“贵但值得”。
中国第一家必胜客在1990年开门,地点是北京东直门:初入中国,必胜客当时的样子,完全是美国必胜客“家庭消费”模式的翻版,餐厅里装着彩色的吊灯,深色的桌椅, 体现着位于郊区的、传统美国家庭的家居风格,产品也以比萨为主。作为当时的高消费餐饮选择,消费者们穿戴整齐地走进必胜客,“学习”享用西餐的知识,小心翼翼地拿起刀叉去享用美食。
很多人有关于必胜客的回忆:作为土生土长的老成都,85后钱女士第一次吃西餐就是在必胜客总府路店,这是成都必胜客的第一家店吧,我记得是2000年,真的是人山人海的排队。后来每次父母奖励我都是带我来必胜客这家店吃西餐,回忆起来,人生大部分开心的时刻好像都在这里。尽管它店址从当时的2楼换到了现在的3楼,但是只要它在这里,我的美好记忆就不会消散。”
汉堡王
汉堡王也是做汉堡的,在1953年由戴夫·埃杰顿及詹姆斯·麦克拉莫尔创立。
汉堡王的各方面同麦当劳很相似,因此创建以后互掐了多年:说起汉堡王“碰瓷”麦当劳的历史,最早可追溯至1973年汉堡王发起的“Have it your way(我选我味)”营销活动。在宣传自家汉堡能够个性化搭配口味和馅料的同时,汉堡王顺便“拉踩”了一下麦当劳,称它是一个“不够灵活的汉堡机器”。
1982年,汉堡王又发起“火烤而非油炸”的广告大战,声称皇堡在匿名口味测试中胜过麦当劳巨无霸汉堡。这一轮进攻效果斐然,汉堡王的销售和市场份额迅速提升,甚至引得麦当劳诉诸法律手段,要求停播汉堡王的广告。
2015年,汉堡王在巴西投放广告片《每一次改变都会留下印记》,邀请了五位身上纹有巨无霸文身的麦当劳死忠粉进行拍摄。影片中,在试吃汉堡王后,有四位食客当即“倒戈”投入汉堡王的怀抱,在原有的巨无霸文身上添加了汉堡王的独特标志。
那么,为什么汉堡王如此掐麦当劳?
倒不完全是同行为冤家,而是大家积怨多年。
汉堡王成立后不久,就被强大的麦当劳挤兑的站不住脚。
眼见餐厅就要倒闭,两个创始人被迫以低价大汉堡作为卖点。
大家都知道,低价和大汉堡本来就是矛盾的。
如果大汉堡能够赚钱更多,麦当劳早就这么搞了。麦当劳兄弟曾经说,汉堡的重量和尺寸都是经过无数次实验和计算的结果。以麦当劳的牛肉汉堡为例,牛肉块少了10克,客人会感觉吃不饱,非常不满意。但牛肉块多10克,麦当劳的这款汉堡就会亏本。
可以说,汉堡王搞大汉堡本来就是无可奈何的险中求胜。
汉堡王创始人詹姆斯·麦克拉莫尔这么回忆:这家新汉堡王餐厅的生意非常差,我们两人的心情都不好。我为了找点事情做,沿着街道乱走。在不到一百米之外,一家开车点餐的餐厅(不是麦当劳)前面有一长排的顾客,站在那等着上门光顾。我注意到有个招牌展示一个大汉堡,所以我决定沿着街道走过去看个究竟,跟着排到队伍里。那家餐厅破旧又肮脏,工作人员的外表打扮令人不敢恭维。停车场没有铺面,所以车子一开,尘土便扬起,让那些排队或坐在车子里的人都感到不快。男士洗手间位在建筑外面,那扇门勉强靠一只铰链挂在那里。这地方一团乱,但是我一直看着等待点餐的长排顾客。这些人为什么挤在这地方,而沿街往下走一百码的新汉堡王却没有生意上门?
我排着队,注意到刚拿到餐点的顾客提着袋子出来,里面装着一些大汉堡。我点了两个,一个给我自己,一个给还坐在汉堡王店里的戴夫。我打开了汉堡包装,看到一块巨大的面包上有一片差不多100克的汉堡肉(当时普通的汉堡肉为50克左右),搭配生菜、番茄、美乃滋、腌黄瓜、洋葱和番茄酱。咬了几口之后,我不难理解为何这些顾客都提着满满的一袋出来了。这个汉堡很大,而且非常美味。我沿街走回汉堡王,嘴里还津津有味地嚼着那个大汉堡,并且带了一个给戴夫。我对它的美味留下深刻印象,想听听戴夫的看法。
新汉堡王店还是没有任何客人上门,戴夫没别的事好做,于是打开了他的汉堡,和我一样吃得心满意足。就在这时候,我开始有了一个念头,这将对我们的事业形成最重大的影响。我们在州内的许多旅程中,戴夫总是负责开车。我满脑子想的都是刚吃掉的那个又大又美味的汉堡,而且我越想就越热衷于在心里逐渐成形的一个念头。
大汉堡这种创意让汉堡王终于起死回生,占据一定的市场份额,也不过只有100家分店而已,不能同麦当劳相比。
到了1958年汉堡王出现资金困难,只能勉强维持经营。
此时麦当劳突然推出了巨无霸汉堡,尺寸同汉堡王差不多,价格还更低。汉堡王遭到巨无霸冲击后,差点直接倒闭。
两个创始人始终无法解决资金问题,被迫在1967年将汉堡王卖给了美国餐饮巨头贝氏堡。
创始人们认为,麦当劳在关键时候退出巨无霸汉堡,就是一种恶意打压,试图乘人之危弄垮汉堡王,双方彻底结了梁子。
随后麦当劳仍然想方设法压制汉堡王,折腾到1989年,贝氏堡支持不住,被迫再次将汉堡王转卖。
直到今天,两家公司仍然在互掐:2016年麦当劳的一则广告,路边立了两块路牌告诉过路人,
再走5公里,你就能吃到麦当劳。而最近一家汉堡王要在258公里外。
当然,麦当劳的嚣张是有道理的,当年汉堡王的销售额还不到自己的十二分之一。
Subway
Subway赛百味在中国的名气不大,这同它主要经营三明治和沙拉有关系。
赛百味由佛雷德·德鲁卡和彼得·巴克在1965年创建。
有趣的是,佛雷德·德鲁卡当时仅有17岁,向亲戚彼得·巴克借了1000美元开了三明治公司,也是为了赚取大学学费。
彼得·巴克是一个物理学博士,在一家工作担任物理专家。他根本不认为德鲁卡有能力还清1000美元,这钱就当白送了。
没想到,赛百味做的很成功,成为一家红火的快餐店。
巴克非常高兴的持续投资,最终辞职转行搞餐饮。
赛百味在2010年成为全球第一的快餐连锁店,拥有3万3000多家餐厅,巴克的财产也有16亿美元!
赛百味之所以做的这么好,主要在于德鲁卡的三明治理念。
美国人的生活节奏很快,学习、工作时候没时间正经吃饭,而习惯于吃个三明治应付一下。
大家经常看美剧的话,就会发现很多美国职场白领中午不去餐厅,而是随便在工作位或者公司附近咖啡馆吃个三明治,这就是午餐了。很多职场社牛也将三明治作为早餐,随便吃完就上班去了。
美国人对早餐和午餐不太重视,晚餐则要好好吃一顿。
所以,美国满街都是三明治店,任何一个咖啡馆或者小餐厅也卖三明治。
德鲁卡的理念则不同,认为这些三明治都是不健康的。
此时德鲁卡高中毕业,准备就读于医学院。从医生的角度出发,德鲁卡认为大部分疾病是吃出来的,必须吃健康和营养的饮食。
他认为必须做健康的三明治,这是赛百味的座右铭。
德鲁卡在经营快餐店的坚持读书,最终从布里奇波特大学毕业。
不过,赛百味在中国没什么名气,主要是中国人不太能够接受三明治这种冷餐。
对于中国人来说,即便是快餐,也会选择热气腾腾的包子、饭团、煎饼等等,不会去选择冷食。
中午就算没时间出去吃饭,也可以点热食外卖,或者干脆用微波炉热一热冷饭,也比吃冷冰冰的三明治要好。
即便一些年轻人可以接受冷餐三明治,然而赛百味的定价较高,一个三明治往往要三十多元。
相比起来,罗森等超市三明治基本都在几元最多不过10多元,差距是明显的。
任何国家民族都有自己的饮食习惯,想要大幅度更改是很困难,甚至是不可能的。
老电视剧《义不容情》中,男主和女主试图推广夏天吃海鲜火锅的概念,男主的好友就不同意。这个好友常年搞餐厅,经验比较丰富:香港人吃东西是很挑剔的,味道稍微有点差距就没有人来吃。你们搞新东西不是说不行,但失败的可能性很大,很可能根本就没有人来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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