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绝对是史上最禽兽不如的男人!陕西白水,男子将妻子按在案板上,往她嘴里灌热面汤。妻子被呛得不停咳嗽,男子却继续灌,直到妻子死了才罢手。事后,他痛哭流涕跪在岳母面前认错,其家人还厚着脸皮要求娘家出具刑事谅解书。
(案例来自:海报新闻)
王大叔两夫妻突然接到女婿电话,告知其女儿死了。两人步履蹒跚地赶到面馆,只见女儿趴伏在厨房的案板之上,早已没有了气息。
女儿的面庞和身上伤痕累累,处处都是那惨不忍睹的鲜血,沾染血迹的衣服就被丢弃在面馆门口。女儿分明是被人害了,是谁这么狠心呢?
目睹此景,王大叔涕泗横流,大娘则是锤头顿足倒在了地上。他们懊悔至极,为何自己一个小时前没来搭救女儿?他们没有料到,女儿竟然遭遇毒手。
其实,一个小时前就有征兆,只是大叔和大娘太大意了。那时女婿小张就在电话里气势汹汹地告知,他和妻子在大吵大闹。
俗话说,天上下雨地上流,小两口打架不记仇。何况,女儿嫁给女婿20多年了,老夫老妻的磕磕碰碰的都是常有的事儿。
正是由于大娘的一时疏忽,却导致他们没有能看到女儿最后一面。再相见时已是阴阳两隔,这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感觉,谁也无法接受啊。
更让他们痛心的是,女儿为了避免他们担心,一直隐瞒自己长期遭遇家暴的事。而这次与丈夫也不知为何琐事发生口角,继而遭到非人的毒打。
女婿不仅暴打女儿,还强行往她嘴里灌面汤,那可是热滚滚的开水啊。当女儿已经呛得不行时,他却端着热面汤继续灌。
女儿如此惨死,令王大叔两夫妻痛心极了。除了泪崩,剩下的就是愤怒。女儿和女婿小张的这桩婚事,当年就遭到了他们的极力反对。
女儿不仅人长得端庄漂亮,而且非常勤快懂事,绝对是个贤妻良母型的姑娘。然而,小张家里家徒四壁,兄弟三人就挤在一间破旧的老屋子里。
然而,王大叔和老婆拗不过女儿,最终同意了他们的婚事。两位老人心想,虽然小张家里经济条件差,可是只要女儿幸福就好了。可怜天下父母心啊!
婚后,女儿和小张无处居住,只能在一所废弃的学校里生活。婚后,女儿还为小张诞下一儿一女。后来,两人出外打工谋生。
经过十几年的打拼,他们俩攒了一笔钱,回家建了新房子,还经营着一家自己的面馆。不料这幸福日子才开始,女儿还没享福就遭遇不幸。
望着遍体鳞伤的女儿,王大叔和大娘瞬间明白了,女儿并非是突然遭遇家暴,而是长期以来都承受着难以言状的虐待和暴打。(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夫妻两人不忍心再看女儿的惨状,他们抱头痛哭,不知该如何处理。而女婿小张也是跪在他们面前,祈求原谅。两人叫回了儿子,让他来处理此事。
看到姐姐临死前的惨状,儿子小王怒不可遏。姐姐为了姐夫不惜与父母闹翻脸,最终嫁给他做牛做马,到头来却落得这样的下场,实在是令人发指。
小王和父母一样,现在才明白姐姐一直都瞒着他们,没有将自己遭遇家暴的事告诉他们,怕他们给自己当心。然而,就是这样的纵容,最终让其变本加厉。
面对姐夫家人厚颜无耻的请求,小王一口拒绝为其出具刑事谅解书,并誓言要让小张受到严惩,为死去的姐姐讨回一个说法。
那么,从法律角度如何评价此事呢?
1、小张平日里虐待妻子的行为构成何罪呢?
王大叔的女儿身上伤痕遍布,显然不是一次殴打造成的。结合邻居的证言,女儿遭受家暴绝对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实际上,小张的行为已经涉嫌构成虐待罪。
所谓虐待罪,是指行为人经常以打骂、禁闭、捆绑、冻饿、有病不给治疗等方式,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实施肉体上、精神上的摧残、折磨,情节恶劣的。
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虐待造成轻伤以上后果的,则转化为故意伤害罪。
2、小张不顾妻子被呛仍强行给其灌面汤的行为,是虐待还是故意杀人?
小张对妻子实施了暴力殴打行为后,仍然不解恨,强行给其灌面汤,这个行为初期可以认定为虐待。可是,当妻子被呛到不停咳嗽时,他仍然继续灌,此时就应当转化为故意杀人了。
作为一个成年人,小张应该知道连续往人嘴里灌面汤会发生什么后果,可是他却执意强行给妻子灌面汤,其主观上显然具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
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小张的行为情节恶劣,而且手段极其残忍,刚哥以为应当按照顶格处罚。
长期家暴妻子却不知悔改,竟然还打电话骚扰岳父岳母,这样的男人实在是无耻之极。残忍杀害妻子后,却跪在岳母面前忏悔希望取得谅解,这样的男人简直是痴心妄想。
各位朋友,您觉得对于小张应当以何罪处罚,怎样处罚呢?有人说,得不到父母祝福的婚姻,注定是不会幸福的。关于此事,您还有什么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