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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反映“老头乐行驶缓慢,而且经常和机动车在机动车道行驶,安全隐患多。老头乐的生产材质落后,没有传统机动车大面积的钢结构,而且普遍没有保险。”的问题,省公安厅收到后,高度重视,组织交管局等部门认真研究,现回复如下:

留言中关于老头乐的取缔问题,也是当前困扰我省乃至全国交通安全管理的一项难点问题。因未纳入国家机动车登记目录并且无法上牌,导致发生交通违法行为、道路交通事故后不好追责、定责。

同时,由于工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源头管理不严,导致这类车辆流入市场,消费者又是合法购买,不能对消费者购买的老头乐采取“一刀切”式收缴。

针对目前这种管理现状,省公安厅积极会同省人大、省司法厅,拟通过修改我省地方法规《山东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形式,对老头乐以及当前市场上的电动三轮、四轮一同纳入整治范围,拟由地方法规作出授权,具体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进行整治。

目前,《山东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已进入会前征求意见阶段,2025年上半年有望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请及时关注相关立法动态。

来源: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山东留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