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邓州城市网
岁末年初是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的旺季,也是烟花爆竹安全事故、违法犯罪的高发期。近期邓州市强力推进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治违”行动,查处多起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
2024年11月7日,市公安局在龙堰乡查处1起非法销售烟花爆竹案件,查获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600余箱,对当事人李某处4万元行政处罚。
2024年11月10日,市公安局在白牛镇查处1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件,查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200余箱,当事人张某已被行政拘留。
2024年11月19日,古城街道联合新华派出所查处1起非法存储烟花爆竹案件,收缴烟花爆竹30箱。
2024年11月21日,市应急管理局在汲滩镇一废弃民房内查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231箱,案件已移交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2024年11月24日,市应急管理局在邓州市人民路东段查处1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件,查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299箱,案件已移交公安机关进一步处理,涉案人员已被行政拘留。
市应急管理局敬告广大市民: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物品,未经审批或许可私自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不仅存在较大风险隐患,而且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相关部门将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予以查处,对于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