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虽然是非常不错的代步工具,但是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车,属于超标车,这类车辆只能在设置的过渡期内使用,过渡期结束以后就不能够继续上路行驶了,那么超标电动车还能继续上路行驶吗?好消息来了,非标电动车、三四轮车还能继续上路,并且从12月起正式执行,一起来了解一下。
河南漯河:12月1日起,非标电动车延长三年过渡期
近日,河南漯河发布非标电动车设置3年过渡期的通告,在本次设置过渡期的车型当中,除了两轮电动车以外,三轮、四轮电动车也包括在内。
也就是说不管是两轮的超标电动车,还是电动三轮车、城市观光车、老年代步车、低速代步车都在内,虽然车辆不符合上路行驶的规定,没有工信部的公告目录,但是这类车辆可以设置过渡期,允许上路行驶。
过渡期时间为2024年12月1日至2027年11月30日,在这期间,车辆只要被登记上了临时号牌,那么车辆就可以上路行驶,不用担心交警查车。
除了河南漯河以外,河南许昌、濮阳、安阳、鹤壁、开封、济源等6个城市,也相继发布延长超标电动车过渡期的通知,明确车辆还可以使用三年的时间,给车主的出行带来了极大的方便。
四川隆昌:超标二轮、三轮电动车设置过渡期,允许车辆上路
另外四川省多个省市也对超标电动车设置过渡期,主要包括二轮、三轮电动车在内,四川隆昌为超标电动车设置过渡期的时间为2024年8月26日至2027年7月25日,同时明确从2027年7月26日过渡期结束后,所有的超标二轮、三轮电动车禁止上路行驶,违规上路将会进行依法查处。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四川隆昌超标电动车备案登记的时间,结束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也就是说在这之前可以进行备案登记,但是超过该时间以后,车辆不可以备案登记,未上牌车辆也不允许上路行驶。
另外四川雅安、四川巴中市巴州区,等多个城市也相继为超标电动车设置过渡期,而且过渡期的时间都为三年,只要悬挂临时备案标识,车辆可以上路行驶,给车主出行带来极大方便。
车辆上路要注意这5点
虽然说河南、四川等多个城市为非标电动车设置过渡期,允许超标电动车继续向后行驶,不过这些车辆在上路的时候,也需要遵守相关的规定,特别是要注意这5点,如果违规可能就会受到处罚。
1、车辆必须备案登记,悬挂临时号牌才能上路;
2、车辆在上路的时候不可以违法载人;
3、使用三四轮电动车不可以用于非法营运;
4、电动车三轮车在上路的时候,车主必须要佩戴安全头盔;
5、不可以对使用的电动车进行任何形式的改装或者加装;
总结
很多省市对超标电动车采取放宽管理,车辆只要备案登记以后可以在设置的过渡期内使用,而且再次延长了超标车的过渡期,允许车辆在使用三年,给车主的出行带来了极大的方便,而且也不用着急淘汰超标车,上路的时候也不用担心交警查车、罚款。
那么,您对各地超标电动车的放宽管理怎么看?欢迎大家留言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