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医院一份向当事人出具的《依法履职处理意见书》出现多处错误。医院在情况通报中说明了原因,是工作人员将回复件用电脑软件转换成电子文档未经校核所致。这样的解释虽说得过去,但也有点牵强,出现这样的差错应该是多个环节出了问题。
一、回复件没有电子文档吗?
现在的文件,在电脑里都有电子文档。已形成的回复件会有电子文档,而且是11月21日才形成的文件,更加会有电子文,无需扫描再形成电子文档。如果真的把电子文档弄丢了,说明在管理上有问题。
二、邮寄给当事人的纸质文件去哪了?
既然有了回复件,制作文件时会有一份给当事人的纸质文件。现在需重新制作,那么给当事人的纸质文件去哪了?是弄丢了,还是没有制作?不管是哪方面的原因,都是管理上有问题。
三、为什么不用存档的纸质文件制作?
即使没有了电子档文件,也还有用于存档的纸质文件。最近形成的纸质文件一般还没存进档案室,拿出待存档的纸质文件的底稿,也可以重新制作一份正式文件。
四、形成新的电子文档不校核吗?
将纸质文件用电脑软件转换成电子文档,肯定会有不准确的地方,需要校核才能形成正确的电子文档,这是常识,工作人员不知道吗?是忙得没时间校核,还是疏忽了。这都是工作不规范的表现。
五、用印前不看一看吗?
用印前一般会看一下文件再用,一两个错漏之处可能发现不了,六七个错漏之处,只要看一下就会发现。难道印章是随便可以盖上去的吗?难道是用印管理不规范吗?
六、邮寄之前不核一核吗?
邮寄装入信封之前,一般也会看一下装入的文件对不对。这么多错的地方,细心的人一般会发现错误之处。
以上环节只要有一个环节做好了,估计都不会出现这样的差错了。是该好好管一管,好好改进一下了。
以上是个人见解,如有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