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虽然我人在外地,但我现在就履行!”,王某燕说道。

近日,德江法院执行局干警圆满执结了一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执行案件。

申请执行人严某龙与被执行人王某燕原系夫妻关系,因性情不合及家庭琐事发生矛盾,向德江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经德江法院依法审理,达成调解协议:严某龙与王某燕离婚,王某燕返还严某龙礼金、金项链、金戒指、金耳环、借款合计折价人民币8万元。调解协议生效后,王某燕履行了4万元,剩下4万元以没有钱为由,迟迟不履行义务,严某龙遂向德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德江法院执行干警在接到案件后,第一时间与被执行人王某燕电话联系,王某燕情绪激动,沟通困难,案件陷入了僵局。

面对困难,执行法官并没有气馁,而是坚持做被执行人的工作,通过说情、说理、说法,不断与被执行人沟通,最终被执行人王某燕同意继续履行义务。

“法官,虽然我人在外地,但我通过微信转账,现在就履行!”被执行人王某燕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由其母代为履行4万元,至此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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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江法院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的宗旨,在执法办案中运用司法智慧,践行“能动、善意、文明”的司法理念,将裁判文书上的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