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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闹的双十一已经落幕

精挑细选,努力凑单

终于扣扣搜搜地花了不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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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有人却能退款不退货

怎么做到的?

案情简介

2024年5月29日,张某在网购平台上选购袜子,在何某的店铺下单了四双长筒袜,共花费12.8元。6月3日,张某收到了袜子。6月5日,张某在平台上以质量问题为由申请“仅退款”,并附上了一张袜子照片。张某分两次申请“仅退款”,退款金额合计7元,申请通过了平台审核,由何某的店铺退款7元给张某。

之后,何某对退款申请进行核对,发现张某在申请中附上的袜子照片并非是自己出售的袜子。经搜索,何某发现照片来源于其他店铺的差评。何某认为张某的行为侵害了自己的权益,诉至法院要求张某返还货款,并赔偿包含快递费在内的合理损失2000余元。

案件审理过程中,张某认可“仅退款”申请所附图片中的袜子并非从何某店铺购买,同意退还申请的金额7元,对其余损失不予认可。何某认为张某提供虚假信息申请“仅退款”,滥用平台规则谋利,主观故意明显,理应赔偿自己的相关损失。

案件承办过程中,法官组织调解,指出张某的行为违反了诚信实用原则,扰乱了网络平台正常的交易秩序,给商家带来了损失和负面影响。

张某认识到自身行为不当,同意退还货款并赔偿商家维权的合理支出费用。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庭履行完毕。

法官说法

“仅退款”是一种电商售后机制,主要针对消费者在电商平台上买到“严重劣质、货不对板”的商品,或者遭遇卖家在未与买家沟通的情况下延迟发货、强制发货等情况,经平台审核评估后,消费者便可以获得退款,且无需将已收到的商品退回。然而,在实践中,有部分消费者将其视为“占便宜的手段”,以各种理由不支付价款而免费获得商品。

电商平台推出“仅退款”模式,是为了将网络交易中出现的部分问题交由卖家和平台解决,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降低维权成本、优化网购体验。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买家可以在收到退款的同时无偿占有货物,利用这种模式对商家进行“薅羊毛”,会消耗消费者的信誉,破坏诚信公平的交易环境。

在此提醒商家和消费者都要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当商家遭遇不合理的“仅退款”申请时,应通过正常渠道向平台申诉,必要时通过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

平台作为电商生态的基础架构,也应担负责任,完善“仅退款”相关的实施细则,防止被恶意利用;建立健全的纠纷化解机制,为商家和消费者提供公正、公平的争议解决平台,以更好地维护交易安全与秩序。

(图片来源于网络)

来源:江苏省高院公众号

作者:邹志敏 范皓月(宿迁宿城法院)